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消防设施灭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设施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益阳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二级管理(暂行)办法》《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综治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消防设施管理责任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部门(二级院、系)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高度重视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所辖区内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条 学校消防设施指灭火器材、消火栓给水系统及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电源供应系统、防火隔离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归口管理。学校保卫处负责统筹管理校内所有消防设施。
(二)属地管理。各部门(二级院、系)对所管辖教学楼、实训场地(楼、工厂)、食堂、学生宿舍、教师宿舍等责任区域内消防设施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第四条 学校保卫处管理职责与范围。
(一)负责负责学校消防设施管理区域的划分与适时调整;
(二)负责学校消防设施的购置、配备、更新、换药、维修维护等工作;
(三)负责对各部门(二级院、系)消防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等工作。
第五条 学校各部门(二级院、系)管理职责与范围。
(一)负责对管辖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登记、存档等工作;
(二)负责将管辖责任区域内有损坏或需要更换的消防设施及时上报保卫处。
第六条 各部门(二级院、系)消防设施管理考核结果计入本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由保卫处负责考核。
第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施管理责任划分表 |
场地 |
栋号 |
责任单位 |
教学楼 |
第一教学楼 |
生物与信息工程系 |
第二教学楼 |
现代商务系 |
第三教学楼 |
经济管理系 |
第四、五教学楼 |
中职部 |
第六教学楼 |
保卫处 |
第七教学楼 |
船舶与机电工程系 |
船舶大楼一、二、三楼(包含实训室) |
船舶与机电工程系 |
船舶大楼四、五、六楼(包含实训室) |
汽车工程系 |
实训场地 |
综合楼 |
保卫处 |
汽车实训工程 |
汽车工程系 |
马自达实训工程 |
汽车工程系 |
机电实训工程 |
船舶与机电工程系 |
篮球馆、羽毛球馆、体操馆等其他室内体育场所 |
基础课部 |
图书馆 |
教务处 |
花卉园等实训场所(不包含实训楼实训室) |
生物与信息工程系 |
食堂 |
一食堂、二食堂一楼、三食堂 |
后勤处 |
学生寝室 |
学生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新一栋、新二栋、新三栋 |
学生处 |
教师宿舍 |
教师宿舍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栋 |
后勤处 |
其他 |
办公楼(不包含招待所)、二食堂二楼及以上部分 |
保卫处 |
第十七、十八栋宿舍楼、培训楼、办公楼招待所 |
后勤基建处 |
注:1.校内其他未涉及到的公共区域归保卫处管理。
2.部分责任区根据工作区域实际情况做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