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区范围内禁止饲养家禽和种植蔬菜的通告
为切实推进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学院公共文明指数和有效遏制不文明饲养家禽家畜行为,现就学院范围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禁止在公共区域内种植蔬菜等有关事项通告诉如下:
一、禁止饲养猫、狗、鸡、鸭、鹅、猪等家禽家畜,活禽活畜存在传播疾病的重大隐患,危及人身健康,请全院教职工自觉放弃饲养家禽家畜。已经饲养的,请务必自行处理好,所养家禽家畜必须严格实行圈养、栓养,对院内流窜的野犬、流浪犬一律予以捕杀处理。
二、禁止在学院公共区域内种植蔬菜行为。已经种植蔬菜的,必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自行清除,逾期不整改的,保卫处将派人予以清除。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院保卫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