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教职员工车辆应到学校保卫处登记核实后办理校园车辆出入识别系统。
三、外来施工单位、食堂、超市等从员人员车辆须经后勤处登记核实开具证明后方可到保卫处办理录入车辆门禁识别系统。
四、校企合作单位车辆须经相关部门登记核实开具证明后方可到保卫处办理录入车辆门禁识别系统。
五、无牌无证车辆、学生车辆、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出租车原则上不准进入校内,如遇接送病人等特殊情况,经门卫同意并登记方可进入。
七、特种车辆(公检法司、邮政、电信、移动、网通、消防、救护、水电气抢险车辆等)凭有效证件进出校园,门卫做好登记。
八、所有车辆一律凭学校保卫处车辆信息才能进出校园,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九、进入校园内的车辆一律停入学校停车场或指定区域,不得停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实训厂房、教学楼、消防通道、校内主干道等)。车辆停放车头一律向外,车辆必须停放有序,自行对标,严禁乱停乱放。
十、临时需进入学校的外单位车辆和非本校教职工私家车,必须经被访人确认并门卫登记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停入指定的停车区域。
十一、校外人员需驾车进入校园的,请先到学校门卫室登记和阅读本通知,并在本通知上签字,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十二、出入大门时,时速应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
十三、校内道路行驶不得超速(限速20公里/小时),并主动避让行人。超速和违规停放的车辆,将校内授权车辆取消授权15-30天,并在校门口通报。
十四、校内禁止鸣喇叭,禁止车内播放大功率音响。
十五、严禁在校内练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
十六、保卫处是学校车辆停放管理的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内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停放在停车位的及停放在停车位但车头没朝前(前进方向)的,依情节进行劝导、警告及锁车处理;另校内人员违规停车的,除按上述标准处理外,还将在学校各工作群通报。对教育不改、拒不服从管理者,可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
十七、教职员工校园内违停车辆情况将纳入相应部门的综治考评。
十八、对妨碍学校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而造成危害或影响者,学校有权及时对车辆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九、在校内造成事故的,将依法依纪处理。
二十、本通知自2024年4月4日起执行。请学校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自觉遵守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4日
一审:刘志纯
二审:文 明
三审:谌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