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及校外人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发厅函 【2025】19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管控校外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进出校园,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现就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所有校外电动车进入校园。在学校工作的校外人员电动车统一停放在校门两侧围墙边指定区域。已进入或停放在校内的电动车请于6月27日前自行驶离校园。确因特殊工作需要需在校内骑行电动车的,请于6月24日前提交经所在部门签字盖章的电动车校内通行申请表(保卫处领取)及个人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保险等复印件至保卫处,经审核登记后方可在校园内通行。一切获准在校内通行的电动车须严格遵守校内交通规定,且不得出校园,违者将进行处罚或取消校内通行资格。学校于7月15日前完成校外电动车停车区域防护栏、标识牌等设施建设,保卫处将实施全天候巡查制度,严格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及擅自入校行为。
望全体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注:摩托车参照本通告之规定执行。)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5 年6月18日
一审:刘志纯
二审:龚德贤
三审:谌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