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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护校队工作职责

2016年05月09日 08:30   点击:

一、在主管部门领导下,配合学校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维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二、做好值班巡逻工作,认真负责,勤巡逻,勤检查,做好值班记录。

三、对学校发生的一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如火灾、水灾、打架等)。

四、处理好师生内部的矛盾,解决外在矛盾,排除一切不良因素对学校教学秩序的干扰。

五、发现校内有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具有防范意识。

六、当师生的安全、生命、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时,护校队成员挺身而出,见义勇为,采取正当防卫手段制止恶劣事件进一步扩展。

七、对不法人员在校内外进行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迷信宣传或销售不健康刊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要坚决制止。

八、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害性玩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及时制止校园周围及校园内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欧事件及破坏校产事件,并将有关当事人移交学院保卫处处理。

九、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值班期间不得善离岗位。

十、值班时队员间要团结互助,友好相处和交流,不要发生一些伤害队员之间感情的事。

十一、工作中要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批评,日常行为要讲究修养。

十二、担任校园内各类大型活动,上级领导来校视察、考察等的值勤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在校园内巡逻执勤,负责学校大型集会的安全保卫任务。

十三、在保卫处的领导下做好发生在校内的各类案件的现场保护工作。

十四、积极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作为一名合格的护校队队员要做到,敢管、敢抓,要敢于与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并善于做疏导工作。值日时,不得取闹,站有站姿,坐有坐像。

十六、一切服从学校管理、不得违反、不得抗拒。

十七、下列情况,护校队出面干涉:

1、外来的人员,无理闯入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食堂饭厅、图书馆、运动场等进行干扰者;

2、学校开大会或大型娱乐活动,无理闯入者;

3、外来人员来校寻衅闹事或聚众打架斗殴,偷盗,制造事端者;东张西望,说不清来路者;

4、破坏公物或形迹可疑者;

上述情况经护校队人员干涉无效者即送保卫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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