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2020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通知

作者:张若麒 时间:2022年02月21日 09:08 点击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其中提到,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新规主要补充内容:

1、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收款码线下面对面没被禁用)。

2、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3、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注: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广告宣传、推销产品、缴纳税款等。

文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起,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此外,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主要针对频发的跑分、赌博、电炸等违规行为);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日常消费中,扫码支付等支付方式已不鲜见。以后企业再想把个人微信、支付宝等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收款活动中,将会难上加难!平时截个图打印出来放在公司、工作室或者店铺里就可以收款的二维码,以后都不能用了,如果说确实因为一些特殊的合理经营需要用个人收款码,那需要先向条码支付服务机构申请白名单,同时还限定你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额。

该文件一定程度上加强支付监管以及商户入网管理,能够很大程度的规避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通过个人收款码隐匿收入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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