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位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见附件2)要求,为抓紧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现将该汇算清缴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 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功能于2月16日上线开放,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15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办理。
二、办理方式
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按照程序操作(附件1)。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四、注意事项
(一)未申报或未足额申报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等税前扣除项目,可在汇算清缴期间通过APP补充填报并扣除;
(二)申请2021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0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0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0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才能进行2021年度的汇算清缴。
(三)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方法及案例讲解(附件3)。
(四)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五)未按要求按时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者,一切后果自负。
财务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