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 “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星期六),共4天。
4月28日(星期日)与5月5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交通车正常发车。
二、有关事宜:
1.请各部门负责人在放假之前提醒本部门人员关水关电关门窗,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重点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2.请各部门按照《学院值班管理制度》要求,安排好部门值班人员,须24小时密切关注校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3.请教务处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并通知相应部门;请学生处、各系部加强对留守学生的管理与安全教育。
4.后勤处须为留校师生提供用水、用电、就餐等生活保障。
5.学院行政值班安排按《学院2019年5月份值班安排表》执行,未经许可,不得换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6.请办公室做好节前节后上班车辆调度工作。
7.学院值班电话:0737-4625808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