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创文办《关于组织开展常态化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益创文办〔2020〕11号)文件精神,学院需组织4名人员在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为落实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时间
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每周周日,上午:7:30-9:30,下午:17:00-19:00。
二、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地点
益阳大道与教育南路路口(海洋城附近)
三、文明劝导志愿服务人员安排
每周周日由学院两个行政处室各派两名人员参加,具体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部门 |
1 |
6.7 |
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
2 |
6.14 |
监察审计处、基础课部 |
3 |
6.21 |
宣传统战部、保卫处 |
4 |
6.28 |
财务处、招生就业处 |
5 |
7.5 |
质量管理处、后勤基建处 |
6 |
7.12 |
培训中心、教务处 |
7 |
7.19 |
科研与发展处、工会 |
备注:以上为第一轮安排,以后循环,至12月31日
四、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职责
1.维持秩序。认真维护主要交通路口、路段、人行过道的交通秩序,对行人不走斑马线、随意穿越马路、随地吐痰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章带人、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红灯、不戴头盔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规劝和制止,提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等。
2.环境保洁。对地面垃圾、周围“牛皮癣”等予以及时清理干净。
3.加强劝导。劝导行人和非机动车遵守交通规则。
4.创文宣传。告知广大市民,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请大家共同维护公共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5.热情服务。讲文明讲礼貌,耐心解答市民询问,热情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