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益阳市城区组织开展常态化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根据市创文办《关于组织开展常态化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益创文办〔2021〕4号)文件精神,学院需组织人员在主要交通路口、路段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文明劝导工作职责
1.维持秩序。认真维护主要交通路口、路段、人行过道的交通秩序,对行人不走斑马线、随意穿越马路、随地吐痰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章带人、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红灯、不戴头盔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规劝和制止,提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等。
2.环境保洁。对地面垃圾、周围“牛皮癣”等予以及时清理干净。
3.加强劝导。劝导行人和非机动车遵守交通规则。
4.创文宣传。告知广大市民,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请大家共同维护公共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5.热情服务。讲文明讲礼貌,耐心解答市民询问,热情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
二、文明劝导服务时间
全市文明劝导时间从2021年5月6日至12月31日。学院每周周日安排人员开展文明劝导,时间为上午7:30-8:30,下午17:00-18:00。
三、文明劝导服务地点
益阳大道与教育南路路口(海洋城附近)
四、文明劝导人员安排
每次安排四人,由学院两个行政处室各派两名人员参加,具体人员由部门负责人预先确定,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部门 |
1 |
5.9 |
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
2 |
5.16 |
监察审计处、思政课部 |
3 |
5.23 |
宣传统战部、保卫处 |
4 |
5.30 |
财务处、招生就业处 |
5 |
6.6 |
质量管理处、后勤基建处 |
6 |
6.13 |
培训中心、教务处 |
7 |
6.20 |
科研与发展处、工会 |
备注:以上为第一轮安排,以后循环至12月31日止。
五、工作督查:
在迎国检期间,由创文办安排人员对文明劝导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附: 创文及文明劝导常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志愿服务工作:
1、志愿服务理念: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2、志愿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3、“三关爱”志愿服务: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
文明劝导内容:
主要协助维护交通秩序、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劝导内容包括机动车或电动车闯红灯、超行、插行、穿行、逆行、违章停车、侵占盲道,以及自行车和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乱丢乱扔等一切不文明行为,劝导员要主动劝导、敢于劝导。耐心告知市民,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请大家共同维护公共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劝导员应该做到:
按标准着装,讲文明讲礼貌,行为举止端庄,不扎堆闲聊、不并岗、不坐岗。以行人随意穿越双黄线多发地段为重点,要面向公路观察道路情况,不抽烟、不嚼槟榔、不玩手机、不长时间聊天。要耐心解答市民询问,热情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