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五四”精神 争做有为青年
益阳职院“五四”征文启事
和着春潮,伴着夏韵,我们迎来“五四”运动91周年。91年前一群热血青年,高举爱国主义的大旗,扬着民主和科学的风帆,砸碎封建锁链,推动历史进程,谱写了国人思想解放的新篇章。91年后的我们同样意气风发、壮志凌云,我们应该怎样接过他们手中的红旗,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责任?请你拿起手中的笔,用激扬的文字表达自己的心声!
一、征文主题与内容
征文主题:发扬“五四”精神,争做有为青年。
征文内容:围绕“五四”精神在新时代的意义,谈青年大学生如何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争做一个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稿件应注意结合自身实际及时代特点,特别欢迎同学们结合自己在学习、生活以及学生工作等方面的具体感受与认识,谈“五四”精神的发扬与光大。
二、征稿要求
1.题目自拟,内容积极健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体裁不限(诗歌、戏剧除外),要求文笔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2.征稿对象为全院学生。50人以下的班级上交作品不超过3篇,50人以上班级不超过4篇,请各班团支部对本班作品认真作好筛选工作。
3.上交作品要求word电子版及A4纸打印版文档各1份(文档要求宋体字,标题用小三号字,正文用小四号字;作品注明系别、班级、姓名、联系电话)。纸质作品于征集期内以班为单位交各系团总支书记,再统一交学院团委程梦英同学;联系电话:15116779012;电子版发至邮箱:yyzyzw2010@163.com。
4.作品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杜绝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征文起止日期
2010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征文奖励
征文比赛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8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5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30元。获奖名额可根据作品数量适当调整,部分征文比赛获奖作品将在我院文学社刊物上刊登。比赛设组织奖1名(以各系团委为单位)。
五、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基础课部(负责活动程序安排、组稿和评奖 )
协办单位:学生处、团委、文学社、广播站
征文评分细则.doc
基础课部
二0一0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