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继湘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
在我们这个时代,知识教学的工具性价值十分显赫,我们力图通过知识教学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尽可能多的知识,让学生通过掌握知识增强认知能力,使之能够有力量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赢得世界,成为世界的强者。
于是,我们似乎有了很正当的理由迫不及待地让学生积累知识、发展智力,至于情感的生发、价值的形成、人格的健全、精神的卓越被有意无意地忽视。即使情感、态度、意志、体验被提到,那也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认知、效率更高地掌握知识。教学内容始终围绕着“有用”来安排,理科知识只是让学生学会解题,长远一些的考虑是让学生学得一技之长。文科知识也只是让学生熟练掌握与世界、与人打交道的工具,至于文科知识的人文性、情感性、精神性,可以忽略不计。教学过程呈现的是教师按部就班的传递知识,学生亦步亦趋地接受知识,有完整的步骤、严密的环节、严格的纪律,有固定的模式、重复的练习、统一的方法,却少有生命的活泼、欢欣、随意和生机。这样的知识教学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学生虽然掌握了大量各种门类的知识,但却感受不到生命的意义;虽然发展了认知能力,但却缺失了生命的完整与丰富;虽然拥有了生存的本领,但却找不到安顿心灵的精神家园。
知识教学的这种状况与我们对知识价值理解的偏狭密切相关。知识无疑具有工具性价值,是我们人类认识自然、开发和利用自然、改善外在生存条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工具,正因为有了知识,人类从自然规定性中的解放出来,拥有了探索自然、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力量,获得了尽可能多的福利和更好的生存境遇,“知识就是力量”,凸显的即是知识的工具性价值。不过,除此之外,知识还具有意义性价值,它直接指向人的精神生命,关涉个体存在的意义,涉及个体在生活中的福祉、期待和愿望,体现在个体精神世界的生成和生命意义提升的过程之中,为个体的自我探询和超越提供导引。哈贝马斯把知识按照旨趣价值取向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知识类型,揭示出知识不独具有技术的、认识的、满足人类物质需求的价值,还具有增进人类文化和精神,帮助人类摆脱宰制和扭曲、追求更美好和幸福的价值。
知识的工具性和意义性价值对我们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是必要的。而从人之为人的生命特质上来看,知识的意义性价值则更为重要,因为人之生命不只是物质性的存在,更是精神性、意义性的存在,对意义的诉求和向往是人之为人的一个根本特征,一个人一旦感到生活没有了意义,其作为人之生命的存在即受到失去根基的威胁。然而,随着人类利用知识改造世界的巨大成功,知识的工具性价值被无限夸大,我们越来越专注于把知识作为使用的工具,越来越热衷于通过知识获得技能、财富、权力和地位,而遗忘了知识的意义性价值,遗忘了人之为人的生命特质,结果是我们在知识教学中考虑最多是如何让学生掌握和使用知识,所关心的是怎样使他们通过知识的占有来获得高分、学历和社会地位,知识的意义性价值受到冷落,知识对于人的精神的意义、对于人整体生命成长的价值在教学中失去了应有的位置,以至学生通过教学获得了越来越的知识,却越来越缺乏精神的富足和生命的意义感。知识教学如何关怀生命、尊重生命、提升生命的精神境界、促进生命的卓越与完善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紧迫问题。
关怀生命的知识教学需要真正理解人的生命的特性。人类追求知识,不仅仅是把知识作为可以使用的工具,而且是为了满足与生俱来的好奇心、求知欲,满足人试图超越自我、追寻精神自由的渴望,满足人心智、情感、态度、意志、人格等整体生命的完善。伟大的科学家在探索世界、发现真知的过程中,让他们深深着迷的并不是科学发现的生产价值、经济利益亦或自己的名利,而是大千世界无穷的奥秘以及人在探寻奥秘的过程中显现出来的生命光辉、精神的飞跃。人类求知的过程即是追求精神自由、凸显人性优秀与卓越的过程。因此知识教学所应关注的不只是使学生掌握知识的工具、学会谋生的本领、获得外在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要满足人求知的本性、实现人内在的精神需求。知识教学的根本目的不在于学生掌握了多少知识和技能,而在于使学生经由知识的学习获得精神的自由成长以及自我价值的完满实现。就人文知识的教学而言,让学生掌握语法、修辞的知识,遣词造句、布局谋篇的技能,提高与人沟通交往的能力等是需要达到的教学目的,但更重要是让学生体验到生命的丰富多彩、守护人性的温良善意、追寻精神的深邃与高贵。就科学知识而言,让学生弄清楚概念、术语、公式、定理是必须的,学会解题或是解决实际问题也很必要,但更需要重视的是,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感受到大自然的生动和奇异,感悟人类在科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质疑的勇气、求真的态度、执著的努力和超越、创新的品格与精神。
关怀生命的知识教学意味着在教学中给生命以充分的自由。自由是人之为人的生命特性,也是人实现其生命意义不可或缺的条件。知识教学是要让人受了知识的启蒙、唤醒、激活从而挣脱客观环境和蒙昧无知的束缚实现自由,而不是使人臣服于知识的“规训”而失去自由,不能以“学好知识”的名义迫使人抛弃自由,“一个人抛弃了自由,便贬低了自己的存在,抛弃了生命,便完全消灭了自己的存在。因为任何物质财富都不能抵偿这两种东西,所以无论以任何代价抛弃生命和自由,都是既违反自然同时也违反理性的。”[1]因此,知识教学不应强制地进行任何形式的灌输,无论知识多么“有用”,教育者都无权把学习目的框定在单一的标准上、把学习内容严格规定在所选范围之内、把学习方式限制在模式化的程序中,教育者不能因为学习者是“受”教育者而剥夺学习者自主发展、自由选择的权利。“自由的教育不是‘受’的,也不应当有人“施”。自由的教育是‘自求’的,从事于教育工作的人只应当有一个责任,就是在青年自求的过程中加以辅助,使自求于前,而自得于后。”[2]知识教学应充分尊重知识学习者的自由权、自主权,尽可能为学习者创造多样的机会让他们能自由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时间和学习进程,鼓励他们自由思想、自由表达、自主判断,为学习者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创造提供广阔的空间,以促进他们精神生命的自由成长。
关怀生命的知识教学同时也意味着对生命丰富性的尊重。人的生命的丰富性表现在人既有人知,也有情绪、情感、态度、意志,既能够逻辑推理,也可以直觉判断,既具有客观存在性,又有着主观精神性,既按一定的规律成长着,又有着不规律的成长细节与过程。知识教学需要顾及到生命的丰富性,教学目的不只考虑学生知识的习得、认知的进展,还关注学生感受的细腻、情感的充沛、意志的刚毅、精神的饱满富足;教学内容不是限定在教科书的范畴,不是只偏爱“有用”的知识,而是向生命所在的生活开放,同时让“有意义”的知识呈现意义;教学过程不仅仅有计划、有规律、有秩序,而且有些意外、松散、活泼、无忌,让原本充满灵动的生命在这种活泼随意中能够自由伸展、自由呼吸。正如约翰·密尔所言:“人性不是一架机器,不能按照一个模型铸造出来,又开动它毫厘不爽地去做替它规定好了的工作,它毋宁像一颗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它成为活东西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3]
关怀生命的知识教学不是用知识去规训、裁剪、控制、操纵、禁锢生命,而是通过知识启迪、引导、唤醒、拓展生命,让生命更具生命的特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升生命的境界,从而使人不仅拥有知识,更拥有生动的、意义丰满的人生。
注释:
[1]卢梭著,李常山译:《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37页。
[2]潘光旦:《自由之路》,杨东平主编《大学精神》,辽海出版社2000年版,第157页。
[3] 约翰·密尔著,程崇华译:《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3页。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