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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申报工信部2021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2021年07月17日 09:35   点击:


湘工信科技〔2021〕261号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协(学、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

    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161号)要求,现就我省申报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团体标准。

    该团体标准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对促进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具备较好的系统性和体系性。

    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我厅审核后向工信部科技司推荐申报;

    (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市州工信部门协助做好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工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后,遴选出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材料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团体标准发布文件及团体标准正式文本;

    (三)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五)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可多份,见附件3);

    (六)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申报工作安排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7月26日前报我厅科技处,我厅出具推荐意见后,由各社会团体于7月31日前邮寄到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ttbz.miitstd.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7号

    邮政编码:100028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  鹤010—84142229/13120353593

    姜立嫚 010—84142143/13611227186

    电子邮箱:lih5@cape.avic.com

    省工信厅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  瑞 0731—88955378

    附件: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2.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3.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附件下载:附件1-3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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