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
印发《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保障公务需要,防止铺张浪费,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根据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通知》(湘财资〔2015〕16号)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的通知》(湘财资〔2020〕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标准》适用于市直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
二、《标准》是市级预算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资产采购、考核资产配置绩效的基本依据。
三、《标准》包括资产品目、实物量上限、预算上限、最低使用年限、性能要求。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实物量上限是指市级单位可配置资产的最高数量限额,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编制数内实有人数、人员职级、内设机构数等确定。具体数量由各市级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预算上限是指市级单位可配置资产的最高经费限额,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价格并参照政府采购价确定。具体价格由各采购单位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因规定技术指标无法使用、损坏无法修复、使用成本过高等需要提前报废的,国家或行业对资产报废有技术要求的,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暂未规定的,应当经市级单位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鉴定,并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仍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四、市直单位办公用房的建筑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原则,一般应采用普通装修。单位自有办公用房装修使用10年以上,且已不适应办公需要确需装修的,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租用的办公用房,原则上不进行大规模装修。确需装修的,按租赁期的长短确定装修标准。租赁期超过8年(含)的,装修标准控制在本标准的80%以下;租赁期超过5年(含)但不到8年的,装修标准控制在本标准的60%以下;租赁期不到5年的,原则上只能进行简单装修,装修标准控制在本标准的50%以下。
五、对未列入《标准》的其他资产,我市已有配置标准的,市直单位应严格按标准执行,暂无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对于特殊单位、特殊业务(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依此《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需另行申报审批。
六、市直党政机关采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一体机、碎纸机等信息设备,预算上限应执行国家有关替代工作要求。
七、市直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遵循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和节能环保的原则,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市直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违反规定超标配置资产的,由市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八、《标准》是动态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科学技术发展等因素,将适时对配置标准作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九、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可参照本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
十、《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益财资〔2016〕284号)同时废止。
附件: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
标准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
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
资产品目 |
实物量上限 |
预算上限 |
最低使用年限 |
性能要求 |
一、通用办公设备 |
(一)办公设备 |
1、计算机 |
(1)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结合单位办公网络布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规定合理配置。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实物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非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实物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
5000元 |
市直党政机关采购计算机应执行国家有关替代工作要求。 |
6年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
(2)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便携式计算机配置实物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
7500元 |
2、打印机 |
(1)A4打印机 |
黑白 |
单位A3和A4打印机的配置实物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计算,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其中,A3打印机配置实物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计算。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实物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计算。 |
1200元 |
市直党政机关采购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一体机、碎纸机等信息设备,应执行国家有关替代工作要求。 |
6年 |
彩色 |
2000元 |
(2)A3打印机 |
黑白 |
7600元 |
彩色 |
15000元 |
3、速印机(每分钟可复印60张以上) |
按照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配置,不足100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1台。 |
35000元 |
6年或复印30万张纸 |
4、复印机 |
(1)中档复印机 |
编制内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
20000元 |
(2)高档复印机 |
按照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配置,不足100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1台。 |
40000元 |
5、扫描仪 |
(1)便携式扫描仪 |
配置实物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
1500元 |
6年 |
(2)高速双面扫描仪 |
按照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配置。不足100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1台。 |
25000元 |
6、一体机/传真机 |
配置实物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计算。 |
2800元 |
6年 |
7、碎纸机 |
配置实物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
1000元 |
6年 |
资产品目 |
实物量上限 |
预算上限 |
最低使用年限 |
性能要求 |
8、投影仪 |
(1)固定式 |
使用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室可配置1台 |
25000元 |
6年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
(2)便携式 |
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
2800元 |
6年 |
9、数码摄录设备 |
(1)单反相机(含镜头) |
确因工作需要,每单位可配置1台 |
15000元 |
8年 |
(2)普通相机(含镜头) |
按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配置 |
4000元 |
6年 |
(3)数码摄录机 |
按照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配置,不足100人的根据业务需要可配置1台 |
6000元 |
8年 |
10、会议室音响设备(包括调音合、功放、DVD、音箱、话筒、投影或大屏幕平板电视等) |
1、小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
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不含50平方米)的会议室 |
30000元 |
10年 |
2、中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
使用面积在50-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的会议室 |
60000元 |
3、大型会议室音响设备 |
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会议室 |
每50平方米音响设备配置总价不超过30000元,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
11、空调设备 |
1、中央空调 |
单位办公、业务用房使用面积未超过5000平方米的,原则上不配置中央空调(基本建设立项批准除外) |
10000元/冷吨 |
15年 |
2、分体空调(已安装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再配) |
(1)办公室空调 |
使用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不含20平方米)的办公室可配置1台 |
3000元 |
8年 |
使用面积在20-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的办公室可配置1台 |
4000元 |
使用面积在30-40平方米(不含40平方米)的办公室可配置1台 |
6000元 |
使用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含40平方米)的办公室 |
每20平方米空调配置总价不超过5000元,不足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米计算 |
(2)会议室空调 |
使用面积50平方米以下(不含50平方米)的办公室 |
空调配置总价不超过9000元 |
8年 |
使用面积50-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的办公室 |
空调配置总价不超过18000元 |
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办公室 |
每50平方米空调配置总价不超过9000元,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
二、通用办公家具 |
(一)办公室家具 |
资产品目 |
实物量上限 |
预算上限 |
最低使用年限 |
性能要求 |
1、办公桌 |
1套/人 |
厅级:4500元 |
15年 |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
处级及以下:3000元 |
2、办公椅 |
厅级:1500元 |
处级及以下:800元 |
3、沙发 |
三人沙发 |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及以下办公室可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厅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 |
3000元 |
单人沙发 |
1500元 |
4、茶几 |
大茶几 |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几 |
1000元 |
小茶几 |
800元 |
5、桌前椅 |
1个/办公室 |
600元 |
6、书柜 |
厅级:2组/人 |
2000元 |
处级及以下:1组/人 |
1200元 |
7、文件柜 |
1组/人 |
厅级:2000元 |
处级及以下:1000元 |
8、更衣柜 |
1组/办公室 |
厅级:2000元 |
处级及以下:1000元 |
9、保密柜 |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3000元 |
10、茶水柜 |
1组/办公室 |
1500元 |
(二)会议室 家具 |
1、会议桌 |
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不含50平方米)的会议室 |
1400元/平方米 |
15年 |
使用面积在50-1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平方米)的会议室 |
1000元/平方米 |
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会议室 |
800元/平方米 |
2、会议椅 |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
800元/张 |
(三)接待室家具 |
视接待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
900元/平方米 |
15年 |
资产品目 |
实物量上限 |
预算上限 |
最低使用年限 |
性能要求 |
三、办公用房装修 |
1、外墙 |
装修内容包括:外墙面、外窗、不锈钢防盗网。 |
外墙面不超过200元/㎡,外窗不超过700元/㎡,不锈钢防盗网不超过200元/㎡。 |
10年 |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
2、公用部分(大厅和公共走道) |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水电管线、灯具等 |
按照建筑面积,大厅装修费用不超过1500元/㎡,公共走道不超过900元/㎡ |
10年 |
3、会议室、接待室 |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电路管线、灯具、网络线路等。 |
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400元/㎡ |
10年 |
4、办公室 |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电路管线、灯具、网络线路等。 |
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900元/㎡ |
10年 |
5、卫生间、茶水间 |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水电路管线、灯具、卫生洁具等 |
卫生间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300元/㎡,茶水间按照建筑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700元/㎡。 |
10年 |
备注: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办公家具,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家具的价格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