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9-01-16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落实国家《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1、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涉及到民生大事,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数据信息与在校学生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保质保量完成该项惠民工程。 3、由于涉及到家长隐私,所以补充信息为自愿填写,不做强制要求,但必须确保通知到每位学生。不愿补录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后必须在纸质表格上本人亲自签名确认。 4、请辅导员/班主任及时组织学生填报附表《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附后)中的空余字段(1为父亲,2为母亲,如为其他监护人请备注说明),填报后请于2月24日之前将电子表格发送到指定邮箱:49641419@qq.com,将有学生签字、系部盖章的纸质版表格交与学生处学籍管理中心。 附件: 1、 2、13808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单独发送各系部) 学生处 2019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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