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 “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星期六),共4天。 4月28日(星期日)与5月5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交通车正常发车。 二、有关事宜: 1.请各部门负责人在放假之前提醒本部门人员关水关电关门窗,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重点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2.请各部门按照《学院值班管理制度》要求,安排好部门值班人员,须24小时密切关注校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3.请教务处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并通知相应部门;请学生处、各系部加强对留守学生的管理与安全教育。 4.后勤处须为留校师生提供用水、用电、就餐等生活保障。 5.学院行政值班安排按《学院2019年5月份值班安排表》执行,未经许可,不得换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6.请办公室做好节前节后上班车辆调度工作。 7.学院值班电话:0737-4625808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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