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组织宣传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12-15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支部、处室、系部、中心: 为在我院广大师生中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一批亮点鲜明、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凝聚人心,全面展示我院师生的崇高品质、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特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在下列条件中满足一项或多项,且事迹突出者,可推荐为候选人。 1.“感动校园人物(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思想上行动上能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和维护各项法纪法规,抵制违法犯罪行为表现特别突出; (2)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有勇气向命运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有突出感人的事迹; (3)助人为乐,扶贫济困,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献爱心活动; (4)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传颂; (6)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学院赢得荣誉; (7)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能很好地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得到了师生的好评,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感动校园人物(教职工)”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立场坚定,思想上行动上能与党中央、学院党委、行政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表现突出;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工作成绩显著; (3)育人为本,关爱学生。对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能给予及时关怀,能够耐心细致做好育人工作,事迹突出; (4)勇于创新,勤奋钻研。在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中成绩显著,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5)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传颂; (6)孝敬父母、家庭和睦,富有正义感,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深受师生赞誉。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候选人 学院每个党总支、支部可推荐教师候选人1名;每个党总支和中职部可推荐学生候选人1—2名。各处室、系部要积极向所在支部推荐,支部大会确定推荐人选。候选人推荐表请到学院官网组宣人事处页面中下载,填好后请将推荐表于2016年12月20日前交组宣人事处,联系人王欣。 2.宣传事迹 学院对各部门的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定学院“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学院通过网站、广播和宣传栏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3.投票评选 在全院教师、学生中,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4.领导小组审定 根据各候选人的优秀事迹和师生投票的情况,领导小组最后确定学院“感动校园人物”。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推荐工作。通过展板、宣传栏、校园网等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活动氛围,深入挖掘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认真组织评选推荐。 2.客观公正,树立典型。评选活动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推荐的“感动校园人物”事迹要客观、突出、感人。 3.确保质量,按时上报。各部门要对上报人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五、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谢梅成 副组长:蔡建宇 杨建华 成 员: 张建安 罗 文 潘访华 周凤仙 蔡超强 办公室设组织宣传人事处 办公室成员由学院组织宣传人事处、办公室、教务处、学生保卫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感动校园人物”推荐、评选的具体工作。 六、表彰奖励 学院适时对“感动校园人物”进行表彰奖励。同时通过校内外新闻媒体对“感动校园人物”的优秀事迹进行大力宣传,组织全院师生学习先进的优秀事迹,迅速掀起人人宣传“感动校园人物”,人人学习“感动校园人物”,人人争做“感动校园人物”的热潮。
中共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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