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对外合作交流与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6-06-07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6年度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计划科 发布时间:[2016-05-31 16:57:30] 益科字[2016]31号 各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省、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益阳市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财企[2016]88号)文件精神,编制了《2016年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类别 本次支持的计划类别包括: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产学研结合专项、创新平台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软科学研究等五个专题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要有研发投入支出,申报的项目核心技术原则上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已申报专利。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 (二)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基本技术装备和配套资金能力; (三)涉及动物实验、安全及环保等有关特殊要求的科研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 (二)具有所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不良记录; (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3、申报材料包括《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及相关专利证书等附件,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A4纸,简装成册,其中重点项目需提交《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三),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推荐方式及相关要求 1、各区项目由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汇总并共同行文推荐申报;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有关单位由本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申报。 2、各推荐单位应对经审查并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市科技局计划科 张量宇0737-4221717 市财政局企业科 邓 敏0737-6102319 附件1:2016年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3:益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益阳市科学技术局 益阳市财政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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