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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关于2015年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补充通

来源:对外合作交流与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5-09-09     浏览次数:


 

湘教科协[2015]08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

关于2015年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高校社科处(教务处、科研处、高教所)、各市州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厅直有关单位等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和管理者教育科研写作水平和科研素质,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管理者专业成长,增强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的疑聚力,现就2015年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比例和待遇

1、协会是群众性学术组织,重在激励和鼓励会员进行科学研究和管理研究,考虑到市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任务繁重,且研究条件、研究水平与高校的区别。因此,原则上高校一等奖15%;二等奖25%;其他为三等奖或淘汰。市州、中小学、幼儿园一等奖15%;二等奖40%;其他为三等奖或淘汰。

2、试行省教育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获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结题视为核心期刊发表对待。将来试行成熟后,拟将列入《课题结题细则》。凡是课题研究成果获得一等奖的必须内容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并以开题论证书为依据,注明课题编号、名称、主持人等。

二、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报送时间和论文报送

1、参评论文报送截止日期推迟到20151030。由各市州、各高校等单位统一按时报送,逾期或个人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请统一寄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叶坤燚老师收。地址:长沙市蔡锷路教育街 省教育厅西院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楼7710房。联系电话:0731-84402993 18207480033

3、请各市州、各高校科研主管部门用电子表汇总。电子表汇总表内容包括全体作者、单位、论文名称、联系电话,发至Yekunyi2012@qq.com邮箱。请将汇总表和纸质论文全体作者、单位、论文名称认真核对,做到无误。

4、参评论文评审费由各市州和高校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收取,交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秘书处易志勇,地址长沙市蔡锷路教育街 省教育厅西院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楼7705房。联系电话 :0731-89920831 手机;13739080989

三、优秀论文征集评选评审办法

1、初评。采取“分散评审,查重淘汰,分等打分,适度平衡”的办法。

1)分散评审。各专家将评审论文领回单位评审。

2)查重淘汰。先查重,淘汰后再评审。

3)分等打分。普遍审阅后,按优、好、中、差分等级,选出最好的,淘汰最差的。然后再按等比较打分。即:90分以上(一等奖)、80-89分(二等奖)、70-79(三等奖),不打分的淘汰。

4)适度平衡。在保证质量,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为了调动教师论文写作的积极性,进行市州之间与学校之间适度平衡。

2、复评。采取“集中评审、突出重点,再次查重”。

1)集中评审。初评后,集中到省教科院协会复评。

2)突出重点。凡获一等奖的重新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降为二等奖。

(3)再次查重。凡评上一等奖的,再次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25%

四、其他内容按原通知不变。

 

 

附原通知:关于举办2015年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科研协会秘书处

     2015年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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