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期学院补考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3-02-27 浏览次数:
2013年上期学院补考通知 各系(部): 为了做好本次课程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规定 1、2012年下期期未考试、考查不及格课程为正常补考,考试未经批准无故缺考、舞弊的学生为非正常补考,一起参加此次考试。 2、所有正常补考课程只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须重修。 3、所有补考课程的成绩只计“补考及格”与“补考不及格”。 4、所有补考课程必须在学院教务处统一安排下进行,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的,不论什么原因,一律作自动放弃补考处理,课程重修,推迟毕业。 5、课程重修以自修为主,毕业离校前由教务处组织考试,学生重新考试并且成绩合格。重修不及格,不予毕业。 6、非正常补考按标准毕业时统一到财务处缴补考费用。 二、补考时间 暂定2013年上期第三周(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班辅导员及学习委员及时通知本班须参加补考的学生按规定的补考时间和地点参加补考。 2、考试课程请各班学习委员认真核对,如出现时间冲突或其他有误,请学习委员在 3、补考试卷阅卷安排另行通知。 四、纪律要求 1、请辅导员在本周周四晚自习时间组织要参加补考的考生进行考前培训。 2、在补考考试期间,请辅导员及时掌握本班补考参与情况。 3、参加补考的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不得迟到,迟到30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考试成绩记“补考不及格”。 4、监考员须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认真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并督促本考场的全部考生签到,保持好考场纪律。 5、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立即认真清点考卷,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到表一并送交回各系教务干事。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