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补考的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2-11-01 浏览次数:
关于2013届毕业补考的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及校历,按照学院对毕业生工作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2年11月21至23日进行2013届毕业补考。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课程及名单确认 在2013届毕业生中经院系审核的每学期补考(重修)后成绩仍未及格或无成绩的学生均需参加本次毕业补考(重修)。 二、考试时间 2012年11月21至23日每天考四至五堂,具体安排 三、毕业补考与毕业重修 1、下列情况视为毕业(非)正常补考: (1)第五学期的期末总评不及格者,视为毕业正常补考,不需缴纳补考费。 (2)第五学期的期末考试缺考者,视为毕业非正常补考,需缴纳补考费。 (3)每学期补考时仍不及格者,视为毕业非正常补考,需缴纳补考费。 2、下列情况视为毕业重修: (1)每学期补考考试时无故缺考者,视为毕业重修,需缴纳补考费。 (2)每学期重修考试时不及格者,视为毕业重修,需缴纳补考费。 (3)每学期重修考试时无故缺考者,视为毕业重修,需缴纳补考费且推迟半年毕业。 3、上述规定从2012年下期(含2012年上期的补考)起开始执行。 四、考试要求 1、各系(部)要认真做好考风考纪的教育工作,坚决杜绝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或者作弊学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系(部)学生辅导员负责有关考试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明确考试目的、要求和纪律,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请同学们学院统一安排时间,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准时参加毕业补考。 3、2013届毕业补考在2012至2013年度仅组织一次,请同学们相互转告,不要错过时间,否则将延迟一年毕业,与2014届毕业生一起参加毕业补考。 五、未尽事宜或如有疑问,请提前与各系(部)教务办联系。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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