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三年高职毕业补考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2-11-19 浏览次数:
关于2013届三年高职毕业补考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及校历、期初教务会的安排,为了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结合往届毕业补考的经验,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2年11月21至23日进行2013届毕业补考。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考对象 经各系汇总审核后每学期学业成绩在补考(重修)后成绩仍未及格或无成绩的2013届三年高职毕业生均需参加本次毕业补考(重修)。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1)公共课补考时间为: 2、考试地点:机考在综合实训大楼602,笔试在第二教学楼102教室。 3、考试中用到的工具等专业性用品,学生自备。 三、毕业补考与毕业重修 1、第五学期的期末总评不及格者,视为毕业正常补考,不需缴纳补考费。第五学期的期末考试缺考者、第一至三学期补考时仍不及格者及缺考者,视为毕业非正常补考,需缴纳补考费。毕业补考或毕业重修费用一律到学院财务处(办1-101),重修报考、考试凭学院财务处缴费凭证进行。 2、第四学期补考时无故缺考者为毕业重修,需缴纳补考费且延迟半年毕业。 3、上述规定从2012年下期(含2012年上期学业成绩的补考)起开始执行。 四、考试要求及处理 1、各系(部)要认真做好考风考纪的教育工作,坚决杜绝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尤其是代考,凡参与代考的相关人员一律延迟半年毕业。 2、请同学们学院统一安排时间,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准时参加毕业补考。 3、2013届毕业补考在2012至2013年度仅组织一次,请同学们相互转告,不要错过时间,否则将延迟半年毕业,与2014届毕业一起参加毕业补考。 五、未尽事宜或如有疑问,请提前与各系(部)教务办联系。 教务处 |
下一篇: 2010级三年高职学生毕业顶岗实习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