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部自行组织有关考试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10-13 浏览次数:
关于系部自行组织有关考试的 通 知 各系(部): 为了确保教学的正常考核,经学院研究决定,现有部分课程考试由系部自行组织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由系部自行组织考试的课程 1、阶段性教学的课程,即只分几周上完的课程。 2、毕业班第五学期课程(未上满一学期)。 3、集中性的教学实习课程。 二、组考有关要求 1、各系(部)自行制定相应试卷编号方案。 2、各系(部)自行制定相应考务方案。 3、各系(部)自行制卷和组织考试。 4、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毕业指导分工方案(哪些学生归哪个老师指导)。 三、交教务处备案的电子文档 1、系部考务方案; 2、系部试卷编号方案; 试卷编号规则:年份后两位+学期代号(1或2)+系部汉字简写(即机、汽、生、经、基)+学制代码(3或5)+流水码(如001,002) 3、系部所有试卷(A、B、C及封面和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 4、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毕业指导分工方案。 5、课程期评成绩、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模板同上学期),汇总后每学期期未时交教务处。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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