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独生子女证的通知
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10-06-22 浏览次数:
接上级文件,凡2003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教职工,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证遗失的,请于本月26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补办。逾期不补办者,将作放弃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处理。具体事项请与计生专干刘维老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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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级文件,凡2003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教职工,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证遗失的,请于本月26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补办。逾期不补办者,将作放弃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处理。具体事项请与计生专干刘维老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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