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
来源:科研产业处 发布时间:2010-05-14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参加2010“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及全体教育工作者: 为搭建良好的教育科研平台,倡导和鼓励广大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科研人员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提高全省教育科研教研的整体水平,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2010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参评同志于5月20前将成果交科研产业处。由学院统一上报。 一、参评成果范围 具体范围为: 1、教育决策与政策咨询研究成果。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制度、地方性教育法规政策、教育管理体制与办学体制研究,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等。 2、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研究成果。高教、基教、职教、幼教、特教、成教,以及民办教育、电化教育、社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研究等。 3、学校发展研究成果。地方和学校发展战略、学校管理、学校特色、校园文化、校本教研、师资队伍、基地建设、学校与社区研究等。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学科实验、实习实训、教学考核与评价、教学经验、班主任工作等。 二、参评成果形式与要求 1、参评成果形式包括!论文、调研报告、课题报告、课题阶段性成果、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说课稿、教育教学随笔等。 2、论点鲜明,文字精练,理论联系实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每篇以2500~4000字为宜。 3、每篇收参评费60元。参评成果不退, 请自留副本。需要获奖成果通报的,加收工本费、邮寄费20元。 4、参评成果文题下依次标明邮编、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手机)和详细地址等,用A4纸小4号字打印。 5、自由参评成果由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除特殊情况外, 须同时通过E-mail发送电子文本至:Abecd410005@163.tom。 6、收稿日期自即日起至2 01 0年5月2 O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评审日期为2 01 0年6月2日至6月8日。获奖查询日期为2 01 0年6月30日至7月30日(查询电话0731-88923209)。 三、组织与评奖办法 1、参评成果主要由市州教科院(所、中心)组织报送。 2、成果评审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奖分别占参评成果的20%、25%、30%),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所颁发获奖证书。 3、获奖成果报送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发至各市州教科院(所、中心)和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供评职晋级、评先评优使用。学院给予奖励。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产业处 2010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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