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14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07﹞2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2007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主要从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选拔。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博士点、硕士点和重点课程,特别是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优先推荐。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教学科研能力强,初步明确了自己的主攻方向,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成绩较突出,为学院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3.较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计算机及现代化仪器设备操作应用能力较强;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推荐选拔程序: 各系(部)根据选拔推荐条件,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基础上,向学院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由系(部)指定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推荐,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学院对各系(部)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审核评议,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人选,公示以后报省教育厅。 四、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今年向湖南省教育厅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额1人。各系(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各推荐1人。 五、材料要求: 2. 系(部)为培养对象初步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一式五份; 3. 培养对象身份证及证明其学历、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复印件一份; 4.《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并以Excel文件形式制成软盘; 5.反映推荐对象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中复印件均由所在部门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名。 以上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湖南教师网) 六、时间要求: 各系(部)请于3月21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及有关材料报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学院研究确定人选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选拔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部)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条件、对象三公开,增加推荐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07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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