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系“素质教育”大讲堂之七
来源:汽车工程系 发布时间:2015-04-30 浏览次数:
4月28日晚7时,汽车工程系中职“素质教育”大讲堂与大家准时相约在4教107室。此次讲座为大家请来了湖南省展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蒋金友律师。蒋先生从事律师工作30余年,长期担任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与人合作著有《担保合同务实指南》等专著,本次讲座他将教会我们如何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如何做一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出席讲座的有吴庆祥副主任和各中职班班主任,本次讲座由龙定良老师主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蒋律师简单介绍了从法律颁布的机构角度将“法”分成五大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在谈到法律责任时,重点说到刑事责任的三个年龄点,即14周岁、16周岁、18周岁,18周岁以上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同时,即要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目前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讲到民事责任时,蒋律师联系到我们的生活,例举发生在长沙某高校发生的一件真实的事例:一名学生在辅导员晚上查寝后私自翻围墙外出,不幸遭遇车祸,家长要学校承担责任。根据教育部2002年9月颁布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二款,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因此,家长要学校承担责任是不妥的。理论联系生活,让学生体会到学法和懂法的重要性,教会学生学习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蒋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给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素质教育”课。讲座结束后,学生都报以雷鸣般的掌声。汽车系“素质教育”大讲堂以其丰富的知识带领着学生茁壮成长。
(图文/肖凤霞) 2015/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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