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主页 >> 以案示警 >> 正文

【以案示警】村报账员的“糊涂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5-09 [来源]:清风益阳 [浏览次数]:
不少人会把闲钱拿来理财,让资金增值。然而,党员干部在理财时如果公私不分,既违反了财务制度,还将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八一村原党总支委员鲁某某就因为违规理财,被撤销了党内职务,并按程序罢免了资阳区人大代表和八一村村委委员职务。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事情要从2020年4月说起。当时,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八一村正在创建省级美丽示范乡村。因为创建工作千头万绪,经村委会商议,决定由“理财经验丰富”的鲁某某兼任村报账员,协助处理账务工作。
资阳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夏斌:鲁某某2008年5月起担任八一村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她的家庭条件比较好,从2012年开始买短期理财产品,家庭资产被她打理得蒸蒸日上,有时还会帮村上垫付资金,最多的一次垫付了10多万元。
兼任村报账员后,鲁某某开设了两个个人银行账户,用来接收上级下拨的资金和支付村级开支,当起了村里的“钱管家”。一开始,她的个人账户接收到原报账员交接工作时转入的高铁修建征地补偿款25万多元。紧接着,村里垫付的人居环境整治等费用也陆续一笔一笔汇入鲁某某的两个个人银行账户。
随着账户里的钱越来越多,鲁某某开始“操心”起这些暂时“闲置”的款项。
夏斌:据她交代,她之前买的理财产品信誉高、风险低、收益高于定期存款利息,而且跟活期存款一样可以随时支取,不仅不会影响交款工作,还能获得红利,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在一次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上,鲁某某说出了自己的“生财妙计”:卡上有那么多钱,反正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去买点短期投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赚得红利,增加村集体收入。这个所谓的“妙计”得到了村支两委成员的一致赞同,后续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这件事,也没有接受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的监督。
夏斌:利用村集体闲置资金一定要遵纪守法。首先要厘清资金性质,专项公款必须专款专用,肯定不能动。至于其它集体资金,除了做好风险评估外,一定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集体讨论,所有的账目也应该接受村民理财小组的监督,并且要向全体村民公示。
然而,鲁某某完全不按套路出牌。她将公款与集体资金混在一起,放在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里,看到自认为好的理财产品就购入一些,最多的时候挪用了60万元。至于每次认购多少、赎回多少、产生了多少红利,鲁某某都没有跟村“两委”班子汇报,也没人过问,导致她屡屡挪用资金如入无人之地。
直到2021年11月,益阳市审计局在资阳区进行财政决算审计时才发现问题。经调查,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鲁某某共计挪用村集体资金和公款6次,累计金额147万元,收益6643.01元。
夏斌:在鲁某某看来,挪用这些钱来买理财产品,只要是不贪不占,不是什么大事。这件事凸显了她本人的纪法意识淡薄、自我约束不严,也暴露了该村监管失职失责、财务内控和资金使用等制度执行严重缺位。
案件发生以后,资阳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督促区财政局对全区预算单位一把手和登记备案的财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把好入口和出口关。同时,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对村级集体资金管理进行全面排查。目前,资阳区正准备出台一个更加规范的村级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全过程融入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推进小微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资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罗建能:严肃纠治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财务不公开、公款投资理财等违规行为,为集体资金装上“安全锁”和“防盗门”。
下面请听清风评:国家对财政资金等公款的管理和使用有着严格规定,党纪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违规使用公款投资理财的行为明令禁止。鲁某某案给基层财务人员敲响警钟。作为村里的“钱管家”,基层财务人员必须增强纪法意识,始终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挪用”;要严格执行民主决策议事程序,大笔资金的使用都应当经过集体研究,禁止少数人说了算;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切勿触碰纪法“红线”,做到依法履职、合规办事,守好农村集体“家底”。

版权所有©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湘ICP备09025336号
地址:益阳市迎风桥镇
招生咨询热线:0737-4624888 4625888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