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机电工程系学生管理工作质量,落实学院学生处对系部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对我系学生报考驾照证培训、考证请假的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1、系部鼓励本系学生报考合法的驾校考取驾驶证。
2、学生只能在课余时间练车学习驾驶技术。在报考驾照学习期间,严禁在正常的上课时间内请假练车,对任何练车请假,系部一律不予批准。
3、学生需要参加科目考试的,可凭驾校有关证明到本班辅导员处请假,获得批准后并报系部学工办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驾校证明须注明本人教练姓名及电话号码,并加盖驾校章印。
4、对于违反以上规定,在正常上课时间擅自练车的学生,系部将视为旷课。
5、请学生在报考驾校学习期间积极协调好学院与驾校之间的关系,做到学习练车两不误。
本规定自2016年3月21日起执行。
机电工程系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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