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系2011届毕业生返校须知

作者: 时间:2011-07-03 点击数:


经管系2011届毕业生返校须知

 

经管系2011届毕业生:

    你们好!根据学院的总体安排,学院2011届毕业生定于201173日至75日期间返校办理毕业相关手续。为了使本次工作有序、高效的进行,特将11届毕业生须知通告如下:

    一、凡是2011届毕业生同学,返校后统一到各班辅导员老师处报到(2206),办理相关手续,并上交离校时系部要求交回的所有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总结、实习鉴定表、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就业证明)等材料,并填写《毕业生就业信息表》。

    二、手续办理完毕,符合离校要求的同学(在辅导员老师处查询)无需再到其它处室办理相关手续,可直接在辅导员老师处领取毕业证、报到证和档案。

三、不符合离校要求的同学(在辅导员老师处查询)

包括学杂费未交清者、损失公共财产者、学业成绩不合格者(包括选修课成绩)、英语A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不合格者、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不合格者、所借图书未归还者、处分未撤销者、应向所在系部上交的材料未交者。 

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未还清贷款者须到学生资助中心108办填写《还款协议书》,最后到学生处106办领取毕业证。

    四、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则上由毕业生本人亲自领取,特殊情况需代领的,必须由本人出据委托证明及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系部存档备查),其他人员一律不予代领。

    五、毕业生需参加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同学,于625日前填写网上信息并按要求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1份)、《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76日之前必须把表格交到学生处,逾期不上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毕业生返校后入住原所在班级寝室,离校时须搞好寝室卫生及内务,待后勤处检查无财产损失后方可离校,同时女生须将所在寝室钥匙上交至各楼栋管理员处。

    七、毕业生返校期间,请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酗酒闹事和损坏学院的公共财产,严禁毕业生下水游泳。

    八、未在规定时间(73——75日)返校办理毕业手续的学生,需在新学期开学(95日)后继续办理。

    九、学杂费等各项费用的清退与补交手续办理地点:办公楼二楼财务处收费室。

十、毕业生座谈会:73日下午2点半2204

毕业会餐:74日晚教职工食堂;

毕业典礼:75日上午2102

 

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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