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07-11-15 点击数:


加强班主任工作,按照学院有关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基础工作、学生投票测评、班级量化考评情况。考核实行百分制。

二、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1、 基础工作(20)分。包括班级学期工作计划、班主任工作记录、班主任工作总结。班主任每学期要指导班级制定工作计划,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并对工作进行总结。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给予1─20分。

    2、 学生评价与座谈测评(30分)。学期结束,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各班对班主任进行评分考核,测评分为优秀、良好、不称职三等,对获80─100分的班主任给予30分,对获60─79分的班主任给予20分,对获60分以下的班主任给予10分,其它给予5分。

    3、 班级量化考评情况(50分)。以每月班级管理量化考评情况为依据,学期总评为50分,按有效记录和月量化表记总分。

三、依据以上三项的考核结果把班主任工作分为三等:优秀、称职、不称职。 80─100分为优秀,60─79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四、考核结果和班主任津贴挂钩。考核为优秀的班主任津贴按学院发放标准的 110%发放;考核为称职的班主任津贴按学院发放标准的100%发放;考核为不称职的班主任津贴按学院发放标准的60%发放,不足部分由系补充,多余部分转入下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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