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
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益阳职院考点组考工作方案
我院本次共有1837人报考2009年6月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给合本考点的实际,特制定本组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省教育厅职成教育处领导的指导和学院各级领导支持下,通过本次考试的全体考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严格执行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操作程序,狠抓考纪考风建设,达到消除舞弊事件发生,以考促教,以考促学,真正提高学生英语应用能力的目的。
二、考试组织机构
主 考:喻国良
副 主 考:周霞中
考务巡考:曾立波 王 冰 何耀明
考务/宣传:刘建连 保 密:谢颖(兼)杨蔚(兼)
保卫/司铃:杨明华 接 待 员:罗杜梅
设备调试:蔡建交 交 通 车:胡一夫 龚福生等
考点办公室设第二教学楼102教室
三、考试时间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9:00至11:00
四、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1、6月15日前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2、6月15日前选聘本次考试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
3、6月16日14:30在2-102召开全体考务工作人员会议。
4、6月19日,做好宣传栏,准备好录音机。
5、6月19日上午到省教育厅领取试卷,做好与省厅巡视员的联系。
6、6月20日上午布置考场,挂好横幅,清理考场,划好警戒线。
7、6月20日下午组织学生熟悉考室。
8、6月21日下午派专车将试卷送到省教育厅。
五、考室安排
考室
序号
| 考室
地点
| 所在
位置
| 考室
序号
| 考室
地点
| 所在
位置
| 考室
序号
| 考室
地点
| 所在
位置
| 001
| 1-101
| 第一
教学楼
| 022
| 1-308
| 第一
教学楼
| 043
| 2-306
| 第二
教学楼
| 002
| 1-103
| 023
| 1-309
| 044
| 2-402
| 003
| 1-104
| 024
| 1-310
| 045
| 2-403
| 004
| 1-105
| 025
| 1-311
| 046
| 2-404
| 005
| 1-109
| 026
| 1-313
| 047
| 2-405
| 006
| 1-110
| 027
| 1-401
| 048
| 2-406
| 007
| 1-111
| 028
| 1-403
| 049
| 2-502
| 008
| 1-113
| 029
| 1-404
| 050
| 2-503
| 009
| 1-201
| 030
| 1-405
| 051
| 2-504
| 010
| 1-203
| 031
| 1-408
| 052
| 2-505
| 011
| 1-204
| 032
| 1-409
| 053
| 2-506
| 012
| 1-205
| 033
| 1-411
| 054
| 2-602
| 013
| 1-208
| 034
| 1-413
| 055
| 2-603
| 014
| 1-209
| 035
| 2-101
| 第二
教学楼
| 056
| 2-604
| 015
| 1-210
| 036
| 2-202
| 057
| 2-606
| 016
| 1-211
| 037
| 2-203
| 058
| 2-706
| 017
| 1-213
| 038
| 2-206
| 059
| 2-704
| 018
| 1-301
| 039
| 2-302
| 060
| 2-703
| 019
| 1-303
| 040
| 2-303
| 061
| 2-702
| 020
| 1-304
| 041
| 2-304
| 062
| 2-701
| 021
| 1-305
| 042
| 2-305
| 考务
办公室
| 2-102
|
六、考务人员分工
1、监考员安排
组 次
| 主监考
| 监考员
| 组 次
| 主监考
| 监考员
| 第01组
| 张旭兰
| 卜燕萍
| 第32组
| 李海丽
| 蔡志强
| 第02组
| 曹罗生
| 陈靖岚
| 第33组
| 蔡宁波
| 谢伶俐
| 第03组
| 郭闳晖
| 姜新平
| 第34组
| 曾金萍
| 刘向荣
| 第04组
| 李乐茹
| 赖志刚
| 第35组
| 崔勇彪
| 徐立元
| 第05组
| 孙 静
| 李 维
| 第36组
| 龙宇峰
| 贺艳娇
| 第06组
| 周有利
| 陈 达
| 第37组
| 郭 丹
| 夏建兵
| 第07组
| 宁辉华
| 熊曦明
| 第38组
| 胡长生
| 成有忠
| 第08组
| 李 宁
| 刘 盈
| 第39组
| 符 敏
| 陈协和
| 第09组
| 刘万军
| 龙利花
| 第40组
| 林义波
| 曹庶颖
| 第10组
| 蒋 畅
| 陈天健
| 第41组
| 朱泽强
| 谢 娜
| 第11组
| 曹步文
| 姜 艳
| 第42组
| 王金芳
| 邹 霞
| 第12组
| 夏建清
| 肖美强
| 第43组
| 刘丽萍
| 王 强
| 第13组
| 冯 晖
| 龚凤梅
| 第44组
| 皮惠林
| 梅子胜
| 第14组
| 李圣春
| 刘永清
| 第45组
| 周轶新
| 段淑兰
| 第15组
| 夏 泓
| 杨平辉
| 第46组
| 黄科军
| 王惠珍
| 第16组
| 宋 芳
| 李效渊
| 第47组
| 曾 虹
| 陈卓勋
| 第17组
| 蔡应春
| 龙 洁
| 第48组
| 夏 焘
| 谭 兰
| 第18组
| 龙 鹏
| 熊 云
| 第49组
| 王静萍
| 张 军
| 第19组
| 曾 静
| 罗子良
| 第50组
| 张 芳
| 贺跃春
| 第20组
| 谌少华
| 李 纯
| 第51组
| 张白玉
| 蒋 斌
| 第21组
| 夏晓阳
| 邓剑锋
| 第52组
| 陈爱珍
| 熊永珍
| 第22组
| 蔡 敏
| 傅克祥
| 第53组
| 贺毅夫
| 谢子荣
| 第23组
| 龚德贤
| 谭补辉
| 第54组
| 许 鑫
| 蔡建平
| 第24组
| 黄 顺
| 刘建成
| 第55组
| 刘玉芝
| 帅 伟
| 第25组
| 徐晓昂
| 朱爱元
| 第56组
| 黄 艳
| 皮兴旺
| 第26组
| 龙 辉
| 晏端秀
| 第57组
| 彭文彬
| 姚海燕
| 第27组
| 杨赛良
| 张景峰
| 第58组
| 曾德明
| 唐小纯
| 第28组
| 周习祥
| 姚明亮
| 第59组
| 文小兵
| 吴训青
| 第29组
| 姚正喜
| 陈娟(经)
| 第60组
| 徐灿辉
| 田建华
| 第30组
| 欧仕荣
| 赖世林
| 第61组
| 袁 勇
| 钟丽云
| 第31组
| 田友华
| 刘桂华
| 第62组
| 夏 敏
| 殷 俊
|
2、流动监考员及验卷员安排
楼栋
| 楼层
| 流动监考员
| 考室
| 验卷员
| 第一教学楼
| 一楼
| 谢 颖
| 第01-06考室
| 谢 颖
| 二楼
| 杨长虹
| 第07-12考室
| 杨长虹
| 三楼
| 郭立年
| 第13-18考室
| 郭立年
| 四楼
| 吴自力
| 第19-24考室
| 吴自力
| 第二教学楼
| 二楼
| 杨 蔚
| 第25-30考室
| 杨 蔚
| 三楼
| 吴海平
| 第31-36考室
| 吴海平
| 四楼
| 蔡超强
| 第37-42考室
| 蔡超强
| 五楼
| 祁 慰
| 第43-48考室
| 祁 慰
| 六楼
| 彭桂纹
| 第48-55考室
| 王 冰
| 七楼
| 龚秋元
| 第56-62考室
| 曾立波
|
3、考试用品及考室用品回收安排
(1)刘建连、彭桂纹负责回收考试试题册、答题纸、翻译/作文纸、磁带、缺考/作弊记录等考试用品。
(2)蔡建交、龚秋元负责回收录音机、工具袋/箱、2B铅笔、小刀、水芯笔、擦头、监考牌等考室用品。
(3)刘建连负责将试卷送到长沙(湖南司法警官职院)。
七、考试程序
1、考前45分钟(即8:15):全体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集中,主考点名后,交待本次考试注意事项。监考人员从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袋内含试题册、答题纸纸袋、翻译/作文纸袋、监考须知、考生须知、缺考记录和作弊记录、试卷装袋要求,考试录音带和考室用品(草稿纸、小刀、2B铅笔、录音机、水芯笔、考生名册等),检查试卷袋标记的级别与本次开考级别是否相符,试卷袋是否完好,如正常,在袋封上签名,核对无误后直接进入考室。
2、考前25分钟(即8:35)响预备铃,同时广播:“预备铃,请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室”。监考人员检查考生的证件(准考证、出入证或身份证)是否与本人一致,姓名是否与考生名册一致。同时发放草稿纸,草稿纸的数量为16开白纸每人一张(需完整回收)。
3、考前20分钟(即8:40),吹“拆封哨,请主监考当众启封试卷袋”。试卷启封后,主监考应逐份清点核对,如发现试卷有差错,要立即报告主考;试放考试录音带,如有问题报告主考。
4、考前10分钟(即8:50),由主监考宣读《监考须知》,监考员分发试题册、答题纸、翻译/作文纸、草稿纸。
监考须知
(1)请考生按照座位上的准考证号坐好,把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出入证放在座位左上角。本次考试时间为连续120分钟,即9:00正式开始,11:00结束。
(2)考试全过程中,即9:00至11:00,考生不得中途离退场。当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仍旧坐在座位上,待监考人员将试题和答题纸、翻/作文纸全部收齐点清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3)请严格遵守纪律,不可以冒名顶替。不允许任何作弊形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4)严禁将试题册、答题纸和翻译/作文纸带出考场。禁止携带BP机、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如果已将BP机、手机带入考考场的,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人员代为保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以作弊论处)。
(5)请各自检查铅笔、圆珠笔、直尺、橡皮是否备齐。
(6)现在发答题纸、翻译/作文纸和试题。注意:答题纸不可折叠。(监考人员在发答题纸、翻译/作文纸及试题时,还要检查准考证号与座位号是否相符,准考证号是否填写正确,准考证与身份证是否相符)。
(7)9:00整,播放听力考试录音带(在A面)。
(8)听力理解题结束后,必须放下耳机,否则作违纪处理。
(宣读完毕)
5、9:30分,吹“界线哨”,听力部分结束。
6、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的试卷在发卷时仍应放在该考生的桌上,由监考人员在9:30分钟后用铅笔在缺考考生的答题纸和翻译/作文纸上填涂好学校代号(83039)、准考证号和姓名,并在缺考栏目中的“[9]”按填涂要求划一横线,即“[▄]”。并将准考证号、姓名填写缺考记录的有关栏目内。
7、终考前15分钟,吹“提醒哨”,监考人员宣布:“还有最后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8、终考时间到,响“终考铃”,同时广播:“考试时间到,考生停笔”,监考人员清理试卷,严禁答题。5、9:30分,吹“界线哨”,听力部分结束。
9、监考人员按准考证号顺序(包括缺考卷),从小号到大号(小号在上)依次分别收齐试题册、答题纸、翻译/作文纸和草稿纸(切不可将答题纸和翻译/作文纸混装),如发现试题册、答题纸、翻译/作文纸、草稿纸有缺失,应查明情况,立即追回。填写好试卷袋、答题纸袋上有关考点名称,考室序号等栏目。清点无误后,试题册按准考证号顺序理好装入试题册专用袋(包括缺考考生的试题册);答题纸、翻译/作文纸(包括缺考考生的空白答题纸、翻译/作文纸)分别按准考证号顺序整理好,答题纸装入答题纸专用袋(小袋),然后与答题纸、翻译/作文纸一起装入答题纸和翻译/作文纸专用袋。确保试题册、答题纸、翻译/作文纸与启封时数目相等,没有短缺,以后发现差错由监考员负责(即装袋要求)。主监考宣布离场,然后,监考员两人同时径直往考务办公室。填写好缺考记录、作弊记录的有关栏目、填写好各袋封上的有关项目,签名后连同录音带立即送给验卷员,验卷员验收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请分别密封翻译/作文纸试卷袋封口,密封试题册专用袋,答题纸不密封。封好后连同其他考室用品请监考员交考务办公室指定处。
八、考场试卷发放
考生座单人、单桌、单行,按5行6排排列,座次编排及A、B试卷的发放流向图如下:
06(B) 07(A) 18(B) 19(A) 30(B)
05(A) 08(B) 17(A) 20(B) 29(A)
04(B) 09(A) 16(B) 21(A) 28(B)
03(A) 10(B) 15(A) 22(B) 27(A)
02(B) 11(A) 14(B) 23(A) 26(B)
01(A) 12(B) 13(A) 24(B) 25(A)
注:(A)表示A卷;(B)表示B卷。
九、监考员须知
时间
| 执行内容
| 执行要求或方法
| 8:20
| 到考点办公室集中和领取考试材料:
1、试题册袋(一袋)、答题纸、翻译/作文纸袋(合装一袋);
2、考试录音带(一盒);
3、小刀(1)、2B铅笔(1)、录音机(1)、中性水芯笔(1)、考生对照表(1)等考室用品。
| 检查:
1、袋封上的考场号与你监考的考场是否相符;
2、封口是否完好,如无异常,在袋上封上签名。
| 8:30
| 进入考场,检查桌面上的座位号是否正确,放音设备是否正常?
|
| 接纳考生入场
| 检查考生的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或考试证)
是否与本人一致,姓名是否与考生名册一致
| 8:40
| 启封试卷袋,检查份数
| 如有短缺,立即报告主考
| 试放考试录音带
| 放考场指令的开始部分,如有问题报告主考
| 8:50
| 宣读监考须知,发答题纸、作文纸和试题册,并检查考生:
1、准考证号与座位号是否相符;
2、准考证上姓名是否与证件相符;
3、答题纸是否按要求填写;
4、准考证号与A、B卷是否划写正确。
| 1、监考人员须坚守职责,不得翻阅试卷,不回答有关考试内容的问题;
2、提醒考生在答题纸、翻译/作文纸上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
| 9:00
| 考试开始,放考试录音带
|
| 9:30
| 听力结束
| 监考员代替缺考考生填涂学校代码、准考证号、姓名。
| 11:00
| 考试结束
| 要求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待全部收齐清点并无短缺后才能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
十、注意事项
1、进考场第一件事调试好录音机,如有问题马上报告。
2、考前必须将考生的所带书籍及资料收集上来,并认真核对有效证件,清除代考考生。
3、试卷启封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将试卷袋内舌弄坏。
4、试卷分发时按要求分发A、B卷。
5、明确考试时间进程。各时间段要做什么。特别注意不得迟到,交通车是不能等的。
6、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指导考生正确填涂答题卡,尤其是试卷代号A、B卷,不得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中途离开考场。
7、监考员必须维持好考场秩序。
8、注意监考老师形象,考试过程中不准吸烟、吃槟榔、大声交谈等做影响考生考试的事情。
9、认真填写试卷袋上的必填项,注意主考是填喻国良院长,而不是指主监考姓名。
10、《缺考记录、作弊记录情况记载》请不要密封到试卷里面。
11、考后按顺序逐份清点试卷,并交相应验卷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将答题纸小袋不密封且放入翻译/作文纸袋中再按要求密封试卷袋(装试题册)和翻译/作文纸袋,才能进行封装和上交。
12、磁带播放过程中有延迟现象,请监考员不要随意改动,请让录音机自行放完。
教务处
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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