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发展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定的范围和对象 凡全市范围内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都属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范围。 二、鉴定内容和等级 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鉴定形式是专业理论知识(应知)考试和技能操作(应会)考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职业技能三级)、技师技能(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技能(职业资格一级)。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报中级及以下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三、鉴定类别 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名称的表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或《职业学校专业与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对应目录(试行)》(附表1)中的名称确定。职业学校开设专业与国家职业标准不对应的,可选择相近专业申报中级及以下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鉴定的专业已纳入全国、全省统考范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鉴定程序 1.鉴定申请。由各职业学校向市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并附参加鉴定学生相关情况。 2.鉴定准备工作评估。市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组成专家小组,对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学校进行评估认定。认定的内容包括学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师资力量、实训实习条件、就业情况和鉴定准备工作情况等。专家小组根据评估结果决定鉴定的职业类别和鉴定等级、具体鉴定时间和考场设计等。 3.命题、制卷。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学校,应按照相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工作要求,组织毕业生参加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试题从国家试题库中抽取。对尚未建立国家试题库的职业,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制卷。 4.评卷。鉴定考试理论部分由学校组织评卷,实际操作部分由考评员评卷。考评员由国家注册的考评员担任,任课教师实行回避制度。同时按规定派遣质量督导员,负责对鉴定过程和鉴定结果的监督检查,鉴定成绩需由督导员签字确认。 5.核发证书。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五、免试范围 职业学校所设专业的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其毕业生申请参加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课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视为鉴定理论考试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以及少数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毕业生经学校组织的理论和技能操作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者,可视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发给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实施办法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院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执行)。 六、鉴证费用 职业技能鉴定取证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湘价费[2001]328号文件规定,初级工鉴定A类260元、B类200元、C类150元;中级工鉴定A类320元、B类260元、C类200元;高级工鉴定A类380元、B类320元、C类260元。对符合免试条件的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适当减少部分费用。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在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利于实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向,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和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融合,有利于促进受教育者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就业能力的增强,各级劳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立足于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充分认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为此,市决定成立职业学校技能鉴定领导小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管理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人为组成成员,办公室设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管理站,由该站负责人兼任候车室主任,负责全市职业学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培训学校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职业学校要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明确专人负责本校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工作。 2.强化管理。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试题库开发与使用、完善考务管理系统,建立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诚信培训与考核记录制度、证书查询制度,职业效人证和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对接服务等各项服务工作,切实推进职业学校全面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职业学校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使学校的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要把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列入督导评估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职业学校要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提高广大师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努力提高鉴定合格率。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 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教育局 二00五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