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
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益阳职院考点组考工作方案
我院本次共有909人报考2009年12月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给合本考点的实际,特制定本组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省教育厅职成教育处领导的指导和学院各级领导支持下,通过本次考试的全体考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严格执行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操作程序,狠抓考纪考风建设,达到消除舞弊事件发生,以考促教,以考促学,真正提高学生英语应用能力的目的。
二、考试组织机构
主 考:喻国良 副 主 考:周霞中
考务巡考:曾立波 王 冰 何耀明
考务/宣传:刘建连 保 密:夏建兵 王名权
保卫/司铃:杨明华 接 待 员:王彦菊
医务人员:刘 维 张鸿伟
设备调试:曾明 交 通 车:胡一夫 龚福生等
考点办公室设第二教学楼102教室
三、考试时间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上午9:00至11:00
四、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1、12月15日前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2、12月15日前选聘本次考试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
3、12月17日14:00在2-102召开全体考务工作人员会议。
4、12月18日,做好宣传栏,准备好录音机等考试用品。
5、12月18日上午到省教育厅领取试卷,做好与省厅巡视员的联系。
6、12月19日上午布置考场,挂好横幅,清理考场,划好警戒线。
7、12月19日下午组织学生熟悉考室。
8、12月20日下午派专车将试卷送到省教育厅。
五、考室安排
考室号 |
教室 |
|
考室号 |
教室 |
|
考室号 |
教室 |
|
考室号 |
教室 |
001 |
1-101 |
009 |
1-201 |
017 |
1-213 |
025 |
1-311 |
002 |
1-103 |
010 |
1-203 |
018 |
1-301 |
026 |
1-313 |
003 |
1-104 |
011 |
1-204 |
019 |
1-303 |
027 |
1-401 |
004 |
1-105 |
012 |
1-205 |
020 |
1-304 |
028 |
1-403 |
005 |
1-109 |
013 |
1-208 |
021 |
1-305 |
029 |
1-404 |
006 |
1-110 |
014 |
1-209 |
022 |
1-308 |
030 |
1-405 |
007 |
1-111 |
015 |
1-210 |
023 |
1-309 |
031 |
1-408 |
008 |
1-113 |
016 |
1-211 |
024 |
1-310 |
032 |
1-409 |
六、考务人员分工
1、监考员安排
组 次 |
主监考 |
监考员 |
组 次 |
主监考 |
监考员 |
第01组 |
周有利 |
刘丽萍 |
第17组 |
段淑兰 |
文小兵 |
第02组 |
吴庆祥 |
徐立元 |
第18组 |
张白玉 |
田建华 |
第03组 |
夏 敏 |
宋 科 |
第19组 |
陈爱珍 |
张雪文 |
第04组 |
符 敏 |
宋召良 |
第20组 |
许 鑫 |
蒋 斌 |
第05组 |
宁辉华 |
廖贵连 |
第21组 |
郭 丹 |
彭文斌 |
第06组 |
刘万军 |
马妮娜 |
第22组 |
黄科军 |
谢伶俐 |
第07组 |
李效渊 |
刘叶婷 |
第23组 |
宋 芳 |
皮兴旺 |
第08组 |
李 维 |
曾宪红 |
第24组 |
周习祥 |
徐 雯 |
第09组 |
李 宁 |
李 纯 |
第25组 |
蔡应春 |
肖 琼 |
第10组 |
赖志刚 |
李海丽 |
第26组 |
姚明亮 |
陈志荣 |
第11组 |
胡长生 |
黄 丽 |
第27组 |
杨赛良 |
吕小勇 |
第12组 |
郭宏晖 |
罗 景 |
第28组 |
田友华 |
卜志军 |
第13组 |
陈天健 |
杨伍梅 |
第29组 |
黄 顺 |
谭补辉 |
第14组 |
曹罗生 |
欧阳春霞 |
第30组 |
晏端秀 |
蒋碧云 |
第15组 |
肖美强 |
曾德明 |
第31组 |
龙 洁 |
蔡宇华 |
第16组 |
卜燕萍 |
梅子胜 |
第32组 |
谢 颖 |
汪意中 |
2、流动监考员及验卷员安排
楼层 |
流动监考员 |
考室 |
验卷员 |
一楼 |
刘建连 |
第01-08考室 |
刘建连 |
二楼 |
杨 蔚 |
第09-16考室 |
杨 蔚 |
三楼 |
祁 慰 |
第17-24考室 |
祁 慰 |
四楼 |
谢 颖 |
第25-32考室 |
谢 颖 |
3、考试用品及考室用品回收安排
(1)刘建连负责回收考试试题册、答题纸、翻译/作文纸、磁带、缺考/作弊记录等考试用品。
(2)曾明负责回收录音机、工具袋/箱、2B铅笔、小刀、水芯笔、擦头、监考牌等考室用品。
(3)刘建连负责将试卷送到长沙(湖南司法警官职院)。
七、考试程序
1、考前45分钟(即8:15):全体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集中,主考点名后,交待本次考试注意事项。监考人员从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袋内含试题册、答题纸纸袋、翻译/作文纸袋、监考须知、考生须知、缺考记录和作弊记录、试卷装袋要求,考试录音带和考室用品(草稿纸、小刀、2B铅笔、录音机、水芯笔、考生名册等),检查试卷袋标记的级别与本次开考级别是否相符,试卷袋是否完好,如正常,在袋封上签名,核对无误后直接进入考室。
2、考前25分钟(即8:35)响预备铃,同时广播:“预备铃,请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室”。监考人员检查考生的证件(准考证、出入证或身份证)是否与本人一致,姓名是否与考生名册一致。同时发放草稿纸,草稿纸的数量为16开白纸每人一张(需完整回收)。
3、考前20分钟(即8:40),吹“拆封哨,请主监考当众启封试卷袋”。试卷启封后,主监考应逐份清点核对,如发现试卷有差错,要立即报告主考;试放考试录音带,如有问题报告主考。
4、考前10分钟(即8:50),由主监考宣读《监考须知》,监考员分发试题册、答题纸、翻译/作文纸、草稿纸。
监考须知
(1)请考生按照座位上的准考证号坐好,把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出入证放在座位左上角。本次考试时间为连续120分钟,即9:00正式开始,11:00结束。
(2)考试全过程中,即9:00至11:00,考生不得中途离退场。当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仍旧坐在座位上,待监考人员将试题和答题纸、翻/作文纸全部收齐点清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3)请严格遵守纪律,不可以冒名顶替。不允许任何作弊形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4)严禁将试题册、答题纸和翻译/作文纸带出考场。禁止携带BP机、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如果已将BP机、手机带入考考场的,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人员代为保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以作弊论处)。
(5)请各自检查铅笔、圆珠笔、直尺、橡皮是否备齐。
(6)现在发答题纸、翻译/作文纸和试题。注意:答题纸不可折叠。(监考人员在发答题纸、翻译/作文纸及试题时,还要检查准考证号与座位号是否相符,准考证号是否填写正确,准考证与身份证是否相符)。
(7)9:00整,播放听力考试录音带(在A面)。
(8)听力理解题结束后,必须放下耳机,否则作违纪处理。
(宣读完毕)
5、9:30分,吹“界线哨”,听力部分结束。
6、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的试卷在发卷时仍应放在该考生的桌上,由监考人员在9:30分钟后用铅笔在缺考考生的答题纸和翻译/作文纸上填涂好学校代号(83039)、准考证号和姓名,并在缺考栏目中的“[9]”按填涂要求划一横线,即“[▄]”。并将准考证号、姓名填写缺考记录有关栏目内。
7、终考前15分钟,吹“提醒哨”,监考人员宣布:“还有最后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8、终考时间到,响“终考铃”,同时广播:“考试时间到,考生停笔”,监考人员清理试卷,严禁答题。5、9:30分,吹“界线哨”,听力部分结束。
9、监考人员按准考证号顺序(包括缺考卷),从小号到大号(小号在上)依次分别收齐试题册、答题纸、翻译/作文纸和草稿纸(切不可将答题纸和翻译/作文纸混装),如发现试题册、答题纸、翻译/作文纸、草稿纸有缺失,应查明情况,立即追回。填写好试卷袋、答题纸袋上有关考点名称,考室序号等栏目。清点无误后,试题册按准考证号顺序理好装入试题册专用袋(包括缺考考生的试题册);答题纸、翻译/作文纸(包括缺考考生的空白答题纸、翻译/作文纸)分别按准考证号顺序整理好,答题纸装入答题纸专用袋(小袋),然后与答题纸、翻译/作文纸一起装入答题纸和翻译/作文纸专用袋。确保试题册、答题纸、翻译/作文纸与启封时数目相等,没有短缺,以后发现差错由监考员负责(即装袋要求)。主监考宣布离场,然后,监考员两人同时径直往考务办公室。填写好缺考记录、作弊记录的有关栏目、填写好各袋封上的有关项目,签名后连同录音带立即送给验卷员,验卷员验收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请分别密封翻译/作文纸试卷袋封口,密封试题册专用袋,答题纸不密封。封好后连同其他考室用品请监考员交考务办公室指定处。
八、考场试卷发放
考生座单人、单桌、单行,按5行6排排列,座次编排及A、B试卷的发放流向图如下:
06(B) 07(A) 18(B) 19(A) 30(B)
05(A) 08(B) 17(A) 20(B) 29(A)
04(B) 09(A) 16(B) 21(A) 28(B)
03(A) 10(B) 15(A) 22(B) 27(A)
02(B) 11(A) 14(B) 23(A) 26(B)
01(A) 12(B) 13(A) 24(B) 25(A)
注:(A)表示A卷;(B)表示B卷。
九、监考员须知
时间 |
执行内容 |
执行要求或方法 |
8:15 |
到考点办公室集中和领取考试材料:
1、试题册袋(一袋)、答题纸、翻译/作文纸袋(合装一袋);
2、考试录音带(一盒);
3、小刀(1)、2B铅笔(1)、录音机(1)、中性水芯笔(1)、考生对照表(1)等考室用品。 |
检查:
1、袋封上的考场号与你监考的考场是否相符;
2、封口是否完好,如无异常,在袋上封上签名。 |
8:30 |
进入考场,检查桌面上的座位号是否正确,放音设备是否正常? |
|
接纳考生入场 |
检查考生的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或考试证)
是否与本人一致,姓名是否与考生名册一致 |
8:40 |
启封试卷袋,检查份数 |
如有短缺,立即报告主考 |
试放考试录音带 |
放考场指令的开始部分,如有问题报告主考 |
8:50 |
宣读监考须知,发答题纸、作文纸和试题册,并检查考生:
1、准考证号与座位号是否相符;
2、准考证上姓名是否与证件相符;
3、答题纸是否按要求填写;
4、准考证号与A、B卷是否划写正确。 |
1、监考人员须坚守职责,不得翻阅试卷,不回答有关考试内容的问题;
2、提醒考生在答题纸、翻译/作文纸上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 |
9:00 |
考试开始,放考试录音带 |
|
9:30 |
听力结束 |
监考员代替缺考考生填涂学校代码、准考证号、姓名。 |
11:00 |
考试结束 |
要求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待全部收齐清点并无短缺后才能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
十、注意事项
1、进考场第一件事调试好录音机,如有问题马上报告。
2、考前必须清理考生的所带书籍及资料,并认真核对有效证件,清除代考考生(上次考试出现夹带试题答案的事,请大家严查一下)。
3、试卷启封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将试卷袋内舌弄坏。
4、试卷分发时按要求分发A、B卷。
5、明确考试时间进程。各时间段要做什么。特别注意不得迟到,交通车是不能等的。考试时不要提前播放听力录音带。
6、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指导考生正确填涂答题卡,尤其是试卷代号A、B卷、姓名和准考证号,请不要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中途离开考室,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流动监考员交接好。
7、监考员必须维持好考室秩序。
8、注意监考老师形象,考试过程中请不吸烟、吃槟榔、大声交谈等做影响考生考试的事情。
9、认真填写试卷袋上的必填项,注意主考是填喻国良,而不是指主监考姓名。
10、《缺考记录、作弊记录情况记载》请不要密封到试卷袋里面。
11、装袋前请按顺序逐份清点试卷,并交相应验卷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将答题纸小袋不密封且放入翻译/作文纸袋中再按要求密封试卷袋(装试题册)和翻译/作文纸袋,才能进行封装和上交。
12、磁带播放过程中有延迟现象,属正常停顿的,请监考员不要随意改动,请让录音机自行放完。
教务处
200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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