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高职毕业生毕业电子摄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9-28 点击数: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届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湖南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将于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到我院对毕业生进行电子摄像,现就摄像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拍摄对象:2009级三年制高职和2008级五年制高职生

    二、拍摄时间:2011年10月24日(星期一)

    三、摄像地点:第六教学楼一楼招生大厅

    四、收费标准:每人15元(班长统一收取,于10月10日之前上交学生处)

    五、联系老师 :宋芳老师(13467871766)

    六、要求:

    1.  不要着浅蓝色衣服,以免与背景相同。

    2.  务必在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参加毕业摄像,否则,后果自负。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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