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届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湖南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将于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到我院对毕业生进行电子摄像,现就摄像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拍摄对象:2009级三年制高职和2008级五年制高职生 二、拍摄时间:2011年10月24日(星期一) 三、摄像地点:第六教学楼一楼招生大厅 四、收费标准:每人15元(班长统一收取,于10月10日之前上交学生处) 五、联系老师 :宋芳老师(13467871766) 六、要求: 1. 不要着浅蓝色衣服,以免与背景相同。 2. 务必在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参加毕业摄像,否则,后果自负。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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