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我院作为经备案许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在校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次认定具体报名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序号 |
职业名称 |
工种名称 |
等级 |
备注 |
1 |
茶艺师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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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车维修工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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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工 |
普通车床、数控车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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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铣工 |
普通铣床、数控铣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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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钳工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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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工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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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园林绿化工 |
花卉园艺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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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动物疫病防治员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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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办公软件应用 |
计算机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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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PhotoShop 平台 |
计算机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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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用友软件系列 |
计算机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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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申报条件
考生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认定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根据人社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规定,对考生申报资格统一按照人社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详细报考条件请查询对应职业标准,查询网址:http://biaozhun.osta.org.cn/)。
报考条件如下:
五级(初级工)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②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②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③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三、认定报名
(一)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附件1)、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花名册汇总表 (附件2)、③身份证复印件。
2、电子档材料:以下电子档资料(用于录入到报名系统):
①证件照片,以身份证号码命名,文件格式为.jpg文件,文件小于200KB (附件3)。
②身份证扫描件或身份证照片( 不得大于5MB),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附件4)。
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花名册汇总表 (附件2)。
根据报名条件,还需要提供毕业证扫描件、原等级证扫描件(不得大于5MB)。
(二)缴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 〔2024〕3 号)文件收取。
补考收费说明: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含理论知识考试费、操作技能考试费、综合评审考试费和考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鉴定不合格人员需补考的,补考一门的按补考科目的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免考务费;补考多门的按补考科目的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和考务费。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1.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以班为单位组织报名(班长或学习委员统一收集考生信息资料),本次报名截止日期3月31日,计划考试时间待定4月底。
2.报名地址: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院办公楼107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老师:13487372192
杨老师:18173730250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