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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014年12月25日 10:42   点击:

为在我院广大师生中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一批有亮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凝聚人心,全面展示我院师生的崇高精神、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特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学院教职工、 在籍学生

二、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顾 问:谢梅成

组 长:谢 赤

副组长:周霞中

成 员:其他院领导、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组织宣传人事处

主 任:黄建书

办公室成员由学院组织宣传人事处、办公室、教务处、学生保卫处有关人员组成。

三、评选条件

在下列条件中满足一项或多项,且事迹突出着,可予推荐为候选人。

1.“感动校园人物(学生)”评选条件

(1)在思想上行动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学院纪律;

(2)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有突出感人的事迹,面对家庭的贫困、身体的疾患或者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有勇气接受命运的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

(3)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献爱心活动;

(4)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

(5)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传颂;

(6)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学院赢得荣誉;

(7)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能很好的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好、工作效率高,得到了师生的好评,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感动校园人物(教职工)”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立场坚定,思想上行动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工作成绩显著;

(3)育人为本,关爱学生。对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能给予及时关怀,能够耐心细致做好育人工作,事迹突出;

(4)勇于创新,勤奋钻研。在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中成绩显著,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5)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传颂;

(6)孝敬父母、家庭和睦,富有正义感,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四、评选程序

1.推荐候选人

学生候选人由学生保卫处(团委)牵头,组织各系进行推荐,每系名额为1-2名;教职工候选人由各部门组织推荐,名额不限。本人填写《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荐表》,部门填写推荐评语后报活动办公室。

2.宣传事迹

学院对各部门的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定学院“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学院通过网站、广播和宣传栏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3.投票评选

在全院教师、学生大会上,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4.领导小组审定

根据各候选人的优秀事迹和师生投票的情况,领导小组最后确定学院“感动校园人物”。

五、表彰奖励

学院对“感动校园人物”的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学院召开全院师生大会对评选出的“感动校园人物”给予表彰奖励,同时通过校内外新闻媒体对“感动校园人物”的优秀事迹进行大力宣传,组织全院师生学习他们的优秀事迹,迅速掀起人人宣传“感动校园人物”,人人学习“感动校园人物”,人人争做“感动校园人物”的热潮。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推荐工作。通过展板、宣传栏、校园网等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活动氛围,深入挖掘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认真组织评选推荐。

2.客观公正,树立典型。评选活动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推荐的“感动校园人物”事迹要客观、突出、感人。

3.确保质量,按时上报。各部门要对上报人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于2014年12月5日前上交推荐表。

2014年11月11日

附: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候选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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