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关于开展“2016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举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7]44号文件)精神,经各系部民主推荐,学院集体讨论,同意推举胡长生同志参评,现予以公示。
一、人员基本情况:
胡长生,男,1980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2008年入党。2006年始任我院生物与信息工程系辅导员至今。
二、公示期限三天:2017年2月20日——22日。
三、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组宣人事处(短码:6999 6201)
监察审计处(短码:6109)
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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