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集体专项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益人社发〔2020〕43号)文件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现推荐胡长生同志为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予以嘉奖。特予以公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推荐人选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等形式进行。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反映问题者将受到保护。举报受理期限: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
受理部门:组织人事处 0737—4625601
监察审计处 0737—4625610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