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五四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4-27 点击数:

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五四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按照《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3]9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组织开展的“人生的理想”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引导广大学生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释,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帮助大学生确立积极的奋斗目标、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水平、政治水平和写作水平,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学生处、团委在五四期间举行五四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3年4月27日至6月4日

三、活动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四、主办单位:学生处、团委

协办单位:基础课部

承办单位:学习部、组织部、广播站

五、活动内容

1、五四表彰

1)时间

5月7日

2)内容

开展五四表彰活动,表彰和宣传一批热爱祖国、践行梦想、事迹突出的学生先进典型,评选出十佳青年、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用“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

2、征文比赛

1)参赛时间及方式

学生于5月24日前将征文交各系学习部,再由院学习部于6月4日前交基础课部审核、筛选、评定。

2)参赛要求

(1)参赛学生可以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题目自拟,结合自身工作、生活、环境、思想变化的实际用文字记录和讲述亲历亲见的“中国梦”体现和反映个人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

(2)可以以“人生理想”为主题,此类征文作品可一稿多投,参加关工委组织的优秀征文推荐活动。

(3)文体不限,字数在4000字以内。

(4)各个班级作品不得少于一篇。

(5)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剽窃。

3、演讲比赛

1)参赛时间及方式

(1)初赛:5月26日之前,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系选定。

(2)决赛:6月4日下午2:00,地点在六教三楼多功能厅。

2)参赛要求

(1)演讲以“人生理想”为主题,体裁不限,主题鲜明,立意角度自定,文字简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欣赏性。

(2)表达形式新颖多样,有独创性。选手可以围绕主题畅谈自己的见闻,也可抒发个人的思想、观点。

(3)必须脱稿演讲。演讲要求选手使用普通话,语言流畅,演讲技巧娴熟,演讲效果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4)时间限制: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为6-10分钟。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一分钟。

3)决赛流程

(1)主持人上场,介绍出席评委和嘉宾。宣布比赛要求及评分细则。

(2)演讲比赛开始,选手依照比赛之前抽签顺序进行演讲。

(3)主持人宣布选手得分。(第一名选手的得分在第二名选手演讲完毕后公布,其后依次类推。)

(4)最后一名选手演讲结束后,由评委总结点评(其间由工作人员计算成绩,并对其排名,得出比赛结果)。

(5)主持人宣布获奖名单,领导颁奖。

六、奖项设置

1、征文:一等奖1名(150元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100元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80元及荣誉证书)

优胜奖9名(荣誉证书)

2、演讲:一等奖1名(150元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100元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80元及荣誉证书)

优胜奖6名(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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