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

作者: 时间:2017-10-18 点击数:


时间:2017年9月5日 14:30

地点:六教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题:学习《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工(一人病假、一人公假、一人事假)

主持人:汤顺清

记录人:王冰莹

内容:

一、交纳党费

二、登记党员积分

三、学习《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不断健全和完善教学工作业绩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职业教育是以服务发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中最重要的教学环节,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课堂教学评价应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突出能力培养,重点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社会能力;重点考核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鼓励教师大胆进行教学改革;规范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工作水平

 二、考核原则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和对象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分为学生评教、教研室同行和专家评教、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考核三个项目。

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本院在岗的承担了教学工作任务的专、兼职教师。脱产进修、访问学者、到企业锻炼教师及病假、产假期教师按组宣人事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列入本办法考核范围。聘请的校外兼课教师考核参照本办法实施。

四、考核的组织与领导

    1、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质量监控处、各系部相关负责人参加。

考核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由教务处长兼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考核暂行办法和指标体系;审定各系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方案和考核办法;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代表学院受理各类涉及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相关投诉,提出解决方案;抽查各教学系部的考核结果。

2、各系部成立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负责本系部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系部考核工作组由系部主任、教学副主任、各教研室主任、教务办人员和3—5名教师代表组成。

系部考核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学院暂行办法和考核体系制定本系部教师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对系部全体任课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系部所制定的教师工作业绩考核细则须报学院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小组备案。

五、考核指标体系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生评教、教研室同行和专家评教、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考核三个部分。学生评教采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附表3和附表4,期初和期末各一次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考核采用《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考核表》(附表2);教研室同行评教采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附表1);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按学生评价占40%(15%期初、25%期末)、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考核占40%、教研室同行和专家评教占20%的比例进行计算。

六、考核方案的实施

1、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工作由各系部负责。以教学班级为单位,组织安排各教学班级全体学生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认真评价。以有效学生评教表来计算出评价结果,并进行该教学班级排名。以第一名为98分,在该班任课教师有5名以上的,顺次减1.5分计算;任课教师在5名以下的,顺次减2分。

学生评教安排在每学期的开学后第五周(期初)和最后四周(期末)集中进行。学生评教采用附表3、4

2、教研室同行和专家评教

系部组织各教研室教师对本教研室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并得出评价结果。如果学院质量管理处组织专家参与了评教,以其评教结果为准。教研室同行和专家评教,参照附表1执行,也可以根据教研室实际另行制定科学的方案进行评教。如果教研室没有认真进行该项评教,系部可以视同该项考核权重的50%,计入该教研室所有教师的考核总分。

教研室同行评教安排在每学期最后二周进行。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由各系(部)统计、汇总和计算,并将考核结果在系内部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报教务处。

七、综合考核结果的认定

(一)综合考核具体要求

 1、 综合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学院专职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A等采用“申报制”,即必须由教师个人在学期期初(开学后的前二周内)向系部进行申报并在教务处报备,再由教务处、质量管理处和系部联合组织考核,个人没有申报的不得评定该等级。申报A等的教师在申报前须在全院组织公开课,公开课的组织由系部确定进行。

 2、A比例不超过系部参加考核教师数的20%,该教师数不包括被直接评定为A等的教师。但在教学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的系部A等比例上浮4%;系部教学考核中排名第二A等比例上浮2%;教学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的系部A等比例下浮4%;教学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二A等比例下浮2%。

   (二)综合考核结果划分标准

1、A等

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前提下,综合考核评分Y≥90分且当学期没有发生过教学事故的为A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直接评定为A等(且不纳入系部参加考核的教师人数并且不占系部A等的指标):

①参加国家级、省级、省教育厅组织的说课(说课程、说专业、说专业群)比赛并取得二等以上奖励,且无教学事故者;

②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获团体二等以上奖励,且无教学事故者;

③拟定教学改革方案,并在任教班级付诸实施,其经验得到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推广或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者且无教学事故者。

2、B等

综合考核评分为80≤Y<90 且当学期没有发生过教学事故的为b等。

3、C等

综合考核评分为60≤Y<80 或发生有一般教学事故者为c等。

    一般教学事故的认定以(益职院发[2005]64号)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这一文件为准。

4、D等

综合评分为Y<60 分或发生有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者为d等。

    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的认定以(益职院发[2005]64号)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这一文件为准。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超课时工作量发放的依据,并作为对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即180课时)考核的依据,评为A等的奖励500元,评为C等的罚500元,评为D等的罚1000元。

3、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为D等的教师,系部应督促其改进,并做好相关的培训安排工作;连续两学期考核结果为D等的教师,暂停其任课资格一年。

九、教学规范要求

1、教案:要求必须有精简的纸质讲义或纸质教案简案。

每位教师均应根据课程特点及要求,按章节或课文创造性地编写精简的纸质讲义或纸质教案。

2、授课计划

授课计划编制应当适用、正确、合理、完整、规范,一式四份(本人、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各一份)。任课教师应按规定及时上交。

课程实训、综合实训、顶岗实习应当有实训或实习计划,其实施、考核方案要符合规范要求,并于实习实训开始前一周上交。

教学应当按照授课计划执行。自行掌握的进度偏差或内容变更一般不应超过10%,超过10%的进度偏差或内容变更应当经系部主任批准,并报主管教学院领导或主管教学院领导授权的教务处长批准。

3、作业(含实习实训报告)布置与批改

①作业布置与批改的基本要求:作业量适中,布置、批改及时,讲评认真、全面;

②作业批改次数:周课时为2的,作业批改次数不少于5次/学期;周课时超过2的,作业批改次数不少于8次/学期。

4、上交学生成绩和成绩分析表

学生成绩(包括实习实训成绩)及成绩分析表,考查课在期末考试开考前交,考试课在该课程考试后三日内交,并同时录入系统。

5、听课

教师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5次,要求有听课记录和评价意见,于期末考试前三天内报系部检查登记。

6、教学纪律

每位教师均应遵守学院教学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旷课、迟到、提前下课、中途无故离开教室和私自调课均属违纪行为。迟到、提前下课、中途无故离开教室超过20分钟按旷课对待。教师调课应严格控制,确因特殊原因要求调课的,需由本人提前二天到系部办理调课手续(突发事件可临时报告),经系部主任(副主任)批准后,由系部分别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班级。教师原则上不得利用晚自习补课,特殊情况需经系部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课堂上教师应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教师上课要维护好课堂纪律,抓好组织教学;对学生缺课情况要及时通知系部。

十、其他

1、扎实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各项具体工作。一是相关部门应及时完成有关评价工作任务,做到精心组织,确保评价客观真实;二是严格评价工作纪律,妥善保管评价资料,建立健全评价资料档案。

2、如果系部对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存在“敷衍、未按照本办法执行的、没有公示考核结果”等,将由学院纪委进行问责,并纳入下学期系部教学工作考核扣分范围

3、外聘兼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参照本方案执行。

4、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7年下学期起执行。学院原发相关文件同时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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