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不是“推给基层”
来源:监察审计处 发布时间:2018-01-04 浏览次数:
“上午发通知,下午报情况”“每个月都要填报十多种表格”“上级部门来了只看活动照片和听汇报”……在“属地管理”的名义下,不少本应是上级部门承担的职责却被“甩锅”给了基层,基层工作人员光是应付考核检查就已头疼不已。 一直以来,基层工作都是政策落地的重点和难点。为了打通这“最后一公里”,上级部门将相关责任压到基层,通过层层传导确保党的决策部署不走样不变形。其中,对一些非常重要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位到人,这也是抓工作落实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但凡事都要讲究个度,如果布置什么工作都要求基层签订责任状,这就会令人反感。签订责任状很容易,但政策落地必须要靠实打实的工作。征地拆迁、项目服务、社区管理、纠纷调解……这些工作本已让基层干部倍感压力,而上级部门又将一大堆任务推给基层,只会让基层干部不堪重负。 虽然签了责任状,但未必就压实了责任。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多,但干事的人却没有增加。身兼数职、“白加黑”“5+2”成为很多基层干部的工作常态。即便这样,还是觉得时间不够。“本来人就少,干好分内的事就很费力,还要经常参与上面开展的一些专项治理活动,人手就更紧张了。”基层工作的确重要,中央也一直强调工作要沉下去,但这并不表示责任也可以转移给基层了,可以当“甩手掌柜”了。现在有一些地方和干部不想干事,遇事就推,经常把具体工作转给基层,而且还要求签订责任书(责任状),还美其名曰“层层压实责任”。这哪是在“压实责任”,分明是在“推卸责任”。 一些部门习惯将责任转移给基层,极度缺乏担当精神。习近平同志曾指出,“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来了新任务,直接“打包”分发给基层,是典型的作风漂浮。面对上级部门的责问,把责任书(责任状)当成免责的“护身符”,是典型的形式主义表现。试想一下,都是这种工作态度,我们的工作能干好吗?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形式主义有很多种表现形式,在很多领域依旧存在。打着“压着责任”的幌子,将责任推给基层,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我们必须坚决反对。(临澧县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吴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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