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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职院第二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

来源:组织宣传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1-14     浏览次数:


为在我院广大师生中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一批有亮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凝聚人心,全面展示我院师生的崇高精神、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特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学院教职工、在校在读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在下列条件中满足一项或多项,且事迹突出着,可予推荐为候选人。

1.“感动校园人物(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思想上行动上能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各项法纪法规,表现特别突出的;

2)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有勇气向命运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有突出感人的事迹;

3)助人为乐,扶贫济困,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献爱心活动;

4)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传颂;

6)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学院赢得荣誉;

  7)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能很好的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得到了师生的好评,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感动校园人物(教职工)”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立场坚定,思想上行动上能与党中央、学院党委、行政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表现突出;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工作成绩显著;

3)育人为本,关爱学生。对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能给予及时关怀,能够耐心细致做好育人工作,事迹突出;

4)勇于创新,勤奋钻研。在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中成绩显著,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5)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传颂;

 6)孝敬父母、家庭和睦,富有正义感,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深受师生赞誉。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候选人

学院各处室、系(部)和教职工个人均可推荐候选人。部门推荐的由部门在候选人推荐表上签署意见;教职工个人推荐的,由推荐人在候选人推荐表上签署意见。推荐名额不限。候选人推荐表请到学院官网组宣人事处页面中下载。请将推荐表于115日前交组宣人事处,联系人王欣。

2.宣传事迹

学院对各部门的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定学院“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学院通过网站、广播和宣传栏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3.投票评选

在全院教师、学生大会上,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4.领导小组审定

根据各候选人的优秀事迹和师生投票的情况,领导小组最后确定学院“感动校园人物”。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推荐工作。通过展板、宣传栏、校园网等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评选活动氛围,深入挖掘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认真组织评选推荐。 

 2.客观公正,树立典型。评选活动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推荐的“感动校园人物”事迹要客观、突出、感人。

 3.确保质量,按时上报。各部门要对上报人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于2016110前上交推荐表。

五、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谢梅成

副组长:蔡建宇   杨建华

  员:周凤仙   张建安  刘娟娟   罗 文   潘访华 蔡超强

办公室设组织宣传人事处

  任:黄建书

办公室成员由学院组织宣传人事处、办公室、教务处、学生保卫处有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感动校园人物”推荐、评选的具体工作。

六、表彰奖励

学院对“感动校园人物”的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学院召开全院师生大会对评选出的“感动校园人物”给予表彰奖励,同时通过校内外新闻媒体对“感动校园人物”的优秀事迹进行大力宣传,组织全院师生学习他们的优秀事迹,迅速掀起人人宣传“感动校园人物”,人人学习“感动校园人物”,人人争做“感动校园人物”的热潮。

附: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感动校园人物推荐表(部门).docx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感动校园人物推荐表(个人).docx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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