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期课程开设核对与教材选定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2-06-11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了确保2012年下学期各项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2012年下学期开设课程与教材选定工作进行核对、修改和确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 二、工作要求 2012年下学期理论教学授课周数为18周,实训周周学时按24学时/周计算。2011级必须根据课程(含职业公共课)的总课时确定课程的周课时、理论教学学时和实训教学学时。各系(部)在教材选定工作时,要以教研室活动形式充分征求老师们的意见。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各专业的原人才培养方案与实际情况,请各系(部)核定相应专业在2012年下学期开设课程,如下发开设课程表中开设课程需调整,请作出相应修改和说明,确保各专业课程开设合理、均衡、准确无误、课程内容不重复。 2、对于部分系(部)存在个别班级学生不多,专业方向相对较多,不利于开课的情况,请各系(部)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要求实行“导师制”教学模式,并将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务备案。 3、 教 务 处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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