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教材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1-04-26 点击数:

校本教材管理办法

校本教材是我院教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能编写出反映我院特色的高质量的校本教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编写范围

1、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确定为无适用教材或已出版但针对性不强不符合我院教学要求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实验实训指导书、习题集等。

2、能反映我院优势和特色的新教材和补充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实验实训指导书、习题集等。

对版本较多的公共课教材,坚持择优选用、原则上不主张组织编写。

二、编写申报条件

1、任教材主编者必须是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

2、主编教师必须担任本课程两次以上主讲工作。

3、校本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每本教材编写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1、教务处要对全院各专业教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从宏观上提出年度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性意见,供各系部在制订年度教材建设计划和校本教材立项时参考,保证学院教材建议方向性和准确性。各系(部)应依据教务处制定的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研室认真研究、制订校本教材的规划和计划,并到教务处领取《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讲义)编写立项申请表》。经教研室集体讨论提出编写意见,并确定校本教材选题和主编,写出大纲报请系部审核。

2、各系部根据课程建设、教学任务、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对校本教材进行评议、审核,并将研究通过的校本教材选题、审核意见和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将根据各系部上报的校本教材申请表,编制学院校本教材年度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

4、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全院课程总体规划、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以及学院经费承受能力,对年度校本教材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进行审批,批准后的校本教材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5、每年12月份以前为下年度校本教材的申报时间,元月初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批。元月底由教务处下达执行。

四、编写的要求。

1、编写的校本教材要注重质量,内容要精炼。

2、校本教材选题被批准后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督促编者按时校稿。书稿应交电脑打印样稿和磁盘,交稿后不再修改或增删内容。

五、审稿

校本教材完稿后,应由所在系(教研室)推荐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审稿,并提出审核意见。主编应按主审人的意见对书稿进行修改。

六、编写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经审批通过的校本教材,按学院相关规定,针对编写人员完成任务情况,给予教材编写经费资助,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发放。

七、其他

1、经审稿后的校本教材,由教务处报请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统一结题,并组织付印。

2、经两届教学实践使用,证明确有质量和特色的可推荐出版社正式出版,可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的选题申报,可推荐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3、教务处负责校本教材建设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八、此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此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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