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总则
1、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业技术人才。
2、坚持以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教学客观规律。把握本学科、本专业的理论体系,积极研究和探索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及实践能力,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力争成为“双师型”教师。
3、积极承担教学、学生管理、科学研究等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学风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善于协作,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地遵纪守法。
二、授课要求
1、任课课教师应从培养目标出发,认真研究本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与其它课程的联系和分工,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课程之间的衔接.
2、课程教学大纲应根据教学计划中教学目标和计划学时数制定,经系(部)审定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教学过程中不得轻易变更。如需调整,须由教研室提出申请,报系、部审核,教务处批准。
3、各门课程都要有选用或自编的教材或讲义,选用教材要注意以下要求:即教材的体系、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要优先选用部颁优秀的统编教材。任课教师应指明与教材配合使用的参考书目、资料和辅助教学用书,配备有益于对所学知识起融会贯通作用的练习题,以便学生课外学习。
4、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规定内容拟定授课计划(一式三份),授课计划需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教务处批准,在开学第一周内报教务处。
三、备课
1、备课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备课过程是对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融会贯通的过程,是对每一节课的组织、设计过程。教师须认真备课,为上好课打下良好基础。
2、教师在备课中应了解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学科的联系,注意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处理好课程与先行课、后继课之间的衔接关系。
3、教师应认真研究教学内容,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备课要求做到:明确教学目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理清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把握基本技能;重点、难点和各章节的内在联系。
4、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
5、教师备课须编写出授课教案,其主要项目应有:课题、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授课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板书设计、作业、教学后记等。
6、系、部(教研室)可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组织同课程教师集体备课。公共课备课应做到进度、内容、重点、难点、作业统一。
四、课堂教学
(一)课堂教学要求
1、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对所任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在教学中,要针对具体情况创造性地运用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正确运用教学方法,有效地控制教学进程,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
2、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全面把握本课程的深度、广度,讲清教学内容中难点、重点,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要重视授课效果的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授课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
3、课堂讲授应当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要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启发学生积极思维,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科学思维的能力和方法。
4、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师教学应使用普通话,做到语言清晰流畅,简练、生动;板书清楚得当,书写规范,演示正确、有序、清楚;教态亲切自然,仪表端庄大方,课堂偶发事件处理得当。
5、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又用注重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6、教师完成一个课题(单元)计划后,应及时进行教学分析,写出课后小结(或教学后记)。
7、上述要求也适用于实验实训课、习题课、课堂讨论等。
(二)课堂教学纪律
1、为整肃教风,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一般情况下,对已排定的课表不得更改。教师外出兼课、听课或有个人私事均应以服从校内教学为原则。没有特殊原因不得变动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教师。任课教师因病因事请假不能上课时,教研室应指派其他教师代课,如无人代课时,教研室应说明情况,填写调、停课申请单,经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核准后,方可调、停课。
2、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缺课,教师因故要求调、停课,必须由教师或教务干事到教务处办理手续,不得由学生代办,不得假借其它理由私自调课。已获同意的调课、停课,由教务干事通知任课教师和部有关领导。
3、教师应为人师表。要做到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语言得体,行为文明,教态亲切,衣着大方,不浓妆艳抹,不在教室里抽烟、嚼槟榔。体育教师上课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课堂,更不允许在课堂上接、打电话。上课时间,不能会客,不能随意外出。
4、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在保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教学目的,正确地阐述教学内容,合理安排教学程序,精心组织教学的各个环节,完成每节课的教学任务,要寓德育于教学之中。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也可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但不应讲述与课程内容和课程学习无关的内容,也不能任意增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
5、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课内发生的问题,由任课教师负责在课后及时处理。要尊重学生人格,绝不体罚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凡因特殊情况需暂停授课处理的,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五、课后辅导
1、课后辅导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对于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检查教学效果、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起重要作用。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完成课后辅导任务。
2、课后辅导的基本内容是:负责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做好课外作业;帮助学生解决学生学习中的困难;介绍学习方法,进行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的教育。
3、教师要认真准备,按时做好辅导答疑工作。要及时征求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便改进教学工作。
六、作业批改
1、布置和批改作业,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作业是学生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并使之转化为职业能力的基本手段。教师应认真布置作业,及时、认真地批改作业。
2、教师应根据各门课程的性质、特点以及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相应的课外作业,作业内容要有典型性。既要有助于课堂教学内容的巩固,又要有利于实现由知识向职业能力的转化。作业的份量要适当,难易适度,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重。
3、布置作业要及时,每次授课结束时应布置作业,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完成时间。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要先作一遍以了解作业的广度和深度,以便指导学生。
4、一般每门课程一学期要批改作业不少于8次,一般情况下应全批全改。在作业中发现学生的共同错误,教师应在辅导时或课堂上进行统一纠正。收交作业应有详细纪录,对批改的作业,每次应给出成绩并记录在记分册中,以便进行平时成绩的考核。
6、对潦草、马虎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应退回学生令其重作;对作业中的错误,应要求学生改正;对抄袭作业的学生,本次做为缺交,并给予批评,限令其重做补交。对不交作业的学生严格按《学生成绩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七、实践教学
1、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是教学计划内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切实保证教学效果。
2、实践教学必须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认真按执行学院的《实践性教学管理办法》。
八、课程考核
1、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教学组织、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重要形式。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系、部协助实施。
2、教师在考试前要指导学生系统复习。
3、具体细则见学院《课程考核规范》。
九、教研活动
1、教师应积极参加学院和系、部组织的政治、学术、教学研究活动。每周二下午或周四下午为系部教研活动时间。每次活动要认真作好记录。
2、各系、部应根据教学需要,组织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研究课,达到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3、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学时。听课要有记录,有评议,有反馈,以达到学习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4、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研究,以及校际间的学术、业务交流活动。
十、教学检查与总结
(一)教学检查
1、教学检查是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对教师授课过程和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形成信息反馈,以利于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先进的教学经验,也有利于对教师的考核。
2、开课前任课教师应将授课计划、教案收集整理以备检查。对于本课程使用的各种教具、演示实训设备也应做好使用准备,并在教学检查时汇报是否存在问题。
3、在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前,任课教师应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如布置作业次数、批改作业次数、学生完成作业情况、教学进度是否按规定计划执行、进度超前或滞后的原因以及教学日志等资料。
4、任课教师应欢迎行政领导、同行专家参加听课,对于他们和学生给予的评价结果,以正确的态度认真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改进教法,努力提高授课艺术和授课效果。
5、实践性教学的指导教师应准备好各类教学大纲、设计任务书(或指导书)、实习的具体安排、实验室日志、实习日志等教学文件。实习实训的准备和完成情况,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的批改情况,设计、答辩的准备是否组织严密,辅导是否及时准确,评分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等。
(二)教学总结
1、每学期教学工作结束后,各系、部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应进行总结。通过总结回顾,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总结好的经验,明确下学期改进教学工作的努力方向。
2、任课教师的教学总结应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工作量、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效果、考试情况分析、批改作业、课外辅导、教学日志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考试命题是否符合标准、本学期教学工作中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和不足等内容。
3、学期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各类表格,以便存档和备查。
4、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后,还应对本人的教学工作态度、执行规章制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遵守教学工作纪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等方面进行总结。
十一、奖惩
(一)奖励
1、模范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并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工作等方面或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学校将按规定予以表彰,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成绩显著者,向上级部门推荐。
2、奖励的项目包括: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学能手、学校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科研成果奖等。
3、奖励的材料记入教师本人档案。
(二)处罚
1、教师达不到或违反《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和规定的,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视情节轻重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不适合作教师者将调离教师岗位。
2、对在教学工作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将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以处理。十二、附则
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研究解决方案,报学院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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