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传电子教案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与教学管理,进一步创建节约型校园。从本学期开学起,教师不再打印教案,上课要求做好简易教案,期末提供以电子教案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部)存放电子教案要求自定,建议采用邮箱(系部自建邮箱)。系部定期组织教案检查小组集体审查电子教案,期末,不再上交纸质教案,而是以定期上传的电子教案为准。
2、上传时间要求:电子教案上传时要求提前量至少一周以上(含一周),否则视无教案上课。
3、教务处教学督导组不定期抽查电子教案和教学简案,凡出现进度不符或无教学简案、无电子教案上课,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将会同系部酌情处理。
教务处
201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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