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职院关于2013年“专升本”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2)559号《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从我院应届(10级)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推荐至省内二本院校参加“专升本”考试,考试合格者升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在普通本科高校修满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制的修满三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为组织好 “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及组织机构 为搞好本次“专升本”工作,学院成立2013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研究“专升本”工作有关重大事项。
组 长:周霞中
副组长:曾立波
组 员:张旭兰 谢颖(13973701275)毕业班各辅导员。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我院三年制高职应届毕业生(10级)。各专业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为各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20%,对方学院选拔录取比例会控制在参加选拔考试学生数的50%以内。
三、推荐条件
各系部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
2、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2013届毕业学生的前20%;
3、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13年3月底以前这一期间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若尚未获得合格英语等级证书的学生,务必参加2012年12月份的《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4、普通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要求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按我厅《关于印发〈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0〕479号)执行。
四、选拔方式
1、推荐
(1)系部推荐,教务处根据要求审查资格,严格查实推荐对象的英语等级考试时间、具体分数和合格证书,不会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2)教务处将被推荐学生“学生志愿情况”汇总后,向对口二本院校正式提出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名单,于3月1日前将志愿表(请提供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两张,一张贴志愿表“照片”处,另一张暂贴志愿表右上方。志愿表见附件1)和“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件2,同时附Excel电子文档),特别注明,在英语考试“分数”栏内一定填写准确分数。以及“专升本”学生当年入专科学校学习时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学校印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一并送交湖南省内对口二本院校教务处。
2、选拔考试
(1)考试方案由对口二本院校确定,请我院学生自行上网搜索对口学院的“专升本”考试大纲(我院不组织考前培训、不组织发放“专升本”教材)。
(2)一个专科专业推荐人数少于2人的不得组织考试和选拔。
(3) 考试时间:2013年5月20日之前。
(4) 考试地点:4月下旬至5月初再作通知。
(5) 准考证发放:5月上旬我院教务处统一到对口二本院校教务处领取准考证。考生一律凭正式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确定选拔名单
1、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结合推荐学校推荐意见和学生平时的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拟选拔名单;拟选拔名单须经合作的双方学校分别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确定。
2、正式确定后,对口二本院校在6月上旬到省教育厅办理审核注册手续;经省教育厅审批注册后的学生,即取得对口二本院校2010级相应本科专业学籍,并由对口二本院校发出“专升本” 入学通知书。
3、被录取学生统一到原推荐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同时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按规定时间到对口二本院校报到学习。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不来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校推荐报名时间
从10月18日起开始,请各系2010级三年制高职学生到教务处(办公楼207室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专升本志愿表(提供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两张,一张贴志愿表“照片”处,另一张暂贴志愿表右上方)、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推荐名单纸质文件(附件2)(特别注明,在英语考试“分数”栏内一定填写准确分数)。教务处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
七、其它事项
1、报名费300元/人。
2、本科的学费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等同于该校在校生收费标准,不另行收费。
3、经审核通过“专升本”选拔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高职毕业生一同发放高职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执行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的规定办理。
4、有关“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学院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
5、教务处、各系部等相关单位负责实施发布“专升本”工作信息。
6、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各独立学院不举办“专升本”教育,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只能接收本校的“专升本”学生。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12年“专升本”志愿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2012年10月17日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专升本”志愿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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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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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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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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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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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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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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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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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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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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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二期 |
二年一期 |
二年二期 |
三年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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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现
情
况 |
系(院)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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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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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校2013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推荐学校(盖章): 接收学校:
序号 |
身份证号 |
姓 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班级 |
学号 |
所报本科专业 |
本科专业所属门类 |
原专科专业 |
英语考试 |
备 注 |
时间 |
等级 |
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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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推荐名单按不同的接收学校、专业分开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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