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6-11-17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司[2000]32号)精神,我院决定2006年启动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的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系申报教学改革试点的专业,应是各系的骨干专业,该专业具有较好的办学条件和较强的行业背景,有比较科学和完善的教学改革方案,人才培养模式先进,有比较稳定的社会需求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且能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 2、本次申报专业数原则上每系不超过1个,各系务必推选确有特色并有一定基础的专业参加试点。 3、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见附件1),一式三份报学院教务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30日。 二、遴选程序 1、根据各系的申报情况,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将根据教学改革试点专业遴选条件的要求(见附件2)进行评审。 2、学院将根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向全院公布遴选结果。 三、其他事项 1、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的部门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制订和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真正把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师资队伍、教材、实习实训基地以及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改革与建设落到实处,要做到领导重视,师生广泛参与,有专人具体负责。 2、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二至三年后,试点部门可根据《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标准》(另文下发)提出评估验收申请,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合格后授予“益阳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称号,并向全院公布。 3、批准定项的试点专业,学院拨付一定的专业建设资金。 4、专业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系要加强领导,增加投入,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这项改革,要防止重申报、轻建设的倾向,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学校教学改革的突破口,以此带动学校各类专业的教学改革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办出特色。
附件:1、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申报材料基本内容 2、专业教学改革试点的遴选条件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OO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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