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公示
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团组织推优和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拟确定曾丽婷等7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按照院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现对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7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7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署名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公示对象所在党总支(支部)反映,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党总支(支部)联系电话:15898460282
电 子 邮 箱:2696788554@qq.com
附件: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名单
经管系党总支
2019年5月5日
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名单
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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